张三山敲敲门,隔了一会儿,在没等到回音后,便抬手推门走进屋子。
屋子里的窗边坐着一个苍白瘦弱的少年,恹恹的盯着窗外的草木,扭曲参差的指甲在木制的窗框上扣出几道浅痕。
膝盖上放着一只不大的绿檀匣子,不珍贵,却被他看的紧。
沈鹤远,张瑞霄之子,被张左山带回来,由张不逊安排在她这儿,和其他的小崽子一起,统一被张小七给调养身子。
小小年纪,亏空的像是个纸糊的壳子。
小孩闷不作声的做派,和当年瑞字辈的那些人看起来一样。
自从回了族里,若是没人管他,他能在窗边坐上一天一夜。
这窗外的草木也看了有三天了,今儿个得和那些偷摸加训恢复的小崽子们说一声,让他们趁晚上把窗外的景色换换。
来之前已经看同样的景色看了数十年了,如今回家了要多看些新鲜的才好。
那些小崽子,与其精力旺盛夜探药庐躺进诊室,不如去给她挖坑栽树欢迎一下新的小伙伴。
张小七的药虽说是特别难喝了点,但药效好啊,既然想早早的养好身体出山去。
那,大可不必总想着把药庐里的九香虫和玉边点星白石蛾给扔了,这两样长白山族地里有点多的快泛滥了。
更何况他们的药难喝,也不全是因为张小七的缘故。
再说了,今天扔了,明天还得出去抓回来补上,一个个真真是闲的想显摆。
张小七那个常被光顾的药庐里,现在就留了九香虫和玉边点星白石蛾两样,一到晚上熄灯那药庐就热闹的很,整个成了一个机关套陷阱,迷药遍布的考核场。
唉~!再攒一攒养一养,就把他们打包丢给张不逊安排去。
呵,听说补课成绩不达标的,出了药庐,可出不了长白山。
“沈鹤远,你又把手上的药给拆了。”
沈鹤远睫毛微颤,低垂着眼眸盯着绿檀匣子上的雕花。
他知道张三山有些生气了,她平时都叫他张鹤山,只有生气时才会叫他沈鹤远。
但他就是不喜欢指头上裹着东西,那让他很没安全感。
不过是难看些,无所谓的,他都不在意,他们也不必在意的。
“唉……,不只是指甲,你的指骨也需要一起养养的,尤其是第一节,它们磨损的太厉害了。”
和张家人比,那骨头简直就像是豆腐渣,握手都不敢使劲。
但,小孩好像以为他们让他养手指是为了外貌?
张小七和他到底是怎么沟通的?
“张不逊给了我一份拓本,是张瑞霄的绝笔。”
‘阿娘……’
恹恹的少年终于将视线投注到来者的身上。
墨色的拓染上,有着浅色的纤细痕迹,刀锋划下的笔画,每一笔都带着锋芒。
‘吾生有三不甘,一不甘张家祸乱,二不甘夫君早死,三不甘吾子独活。’
‘张家瑞霄于xxxx年绝笔。’
……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张瑞霄还是给她的孩子在张家留下了一点儿存在的痕迹。
在内乱的张家,没有父母的纯血很危险,但在外界,没有张家庇护的麒麟血脉更危险。
她给孩子选择了托付,做足了准备,但她也知道人心易变,世事无常。
健康的、有能力养活自己的人能够拒绝不属于自己的金子,但当他病重垂危贫困交加,他还能够像当年一样拒绝那块儿金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