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能和福尔摩斯交上朋友的人,脑回路也不正常。
格蕾丝瞧着屋外的天空,夜空的墨色慢慢变浅,瞌睡虫漫漫席卷着她整个人。
她打着哈欠,边走边说回房,“时间还早我在睡上一个小时,你要不去书房看会书?”
“不用管我,您接着睡。”一大早的华生,不敢去找小姑姑的不自在。
在书柜上挑了一本,温伍德里德的《人类殉难记》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沉浸在书里。他觉得福尔摩斯会喜欢这本书,就如同作者在书里批判宗教。
等格蕾丝再次醒来,屋外依旧是黑黑的,迷糊着以为还早,再仔细一听,原来是下雨了,才导致屋里阴沉。
换好衣服推开房门,侄子华生依靠在沙发上看书,全程没察觉她走出来了。
“下楼吃早餐?”格蕾丝道。
华生捏了捏鼻梁,放下手里的书,今天起太早,眼睛酸的厉害,等会儿要睡个回笼觉。
他们到餐厅时,福尔摩斯端着咖啡吃着烤面包,手边还放着一份报纸。
双方例行友好的问安,坐在餐桌前各自吃起早餐。
福尔摩斯放下手上的咖啡杯,盯着华生道:“华生医生,是有什么想问我吗?我见您看了我好几次。”
“对,我一直好奇您的职业,毕竟每天都有人来找您。”说出口后,华生总算得到解脱。
“我是一名顾问侦探。”福尔摩斯没有推脱,直截了当告知。
“侦探?”这完全超出华生的思考范围,他对侦探的了解还停留在小说里,他看过几本侦探小说,现实中从未见过。
随后,福尔摩斯又解释他目前获取的一些成就,比如演绎推论。
华生感到很荒谬,一个人怎么可能再见过一次能了解那么多信息,又不是巫师。
福尔摩斯接连举了好几个例子,有关于华生的、也有格蕾丝的,都被他一一说中。
不过,华生依旧不认同,他站在窗户边观察来往的人群。
福尔摩斯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说:“华生小姐,介意我抽根烟吗?”
“介意。”格蕾丝抬眼看着他,生平最烦烟鬼,可偏偏隔壁住着两个烟鬼。
“华生小姐,一如既往的直接。”福尔摩斯依依不舍放下手里的的香烟,“您似乎对我的事情一点也不好奇?”
“好奇,但也没有那么好奇。”格蕾丝道,她要不是穿越过来会好奇,“您听说过好奇害死猫吗?做人也不能太好奇,您觉得有道理吗?”
“有道理。”福尔摩斯点头表示赞同,转而又继续说,“可惜我的职业必须让我保持好奇心。”
福尔摩斯对这位华生小姐好奇极了,普通人听到他是侦探后的反应,应该与华生医生一样,而非如此淡定。
他怀疑华生小姐早已知道他是顾问侦探,但一位从未在伦敦生活过的女士又怎么会知晓他?
三周的相处下来华生小姐,似乎也在有意无意的试探他。
一直让他引以为豪的演绎推论,竟第一次失败,他看不懂华生小姐的想法。
也是第一次对人产生好奇心,华生小姐每天都穿着帝政长裙,三周以来从没有重复的,头饰、项链、裙子还有鞋子永远都是同一色系。
她涉猎的书籍也很多,不管和她聊什么都能接上话,包括普通人不了解的解剖学,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获取这些知识的,据她了解大学学的是金融。
当然她也不是没有缺点,娇气、野蛮、不喜抽烟喝酒。还有就是绘画水平极其差,估计连初学的小孩子都不如,偏偏她很喜欢画画,几乎隔三差五要画上一幅。
华生兴奋地指着门口,没有明显特征的女士说道:“嗨,福尔摩斯先生,您能观察她是干什么的吗?”
福尔摩斯深深地看了眼华生医生,“来应聘女佣的。”
门铃响起,华生医生迫不及待跑去开门。
“福尔摩斯先生,见笑了。”格蕾丝道。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好奇是孩子的天性,哪怕他年纪大,但他依旧是晚辈。”
华生失魂落魄走回来,招呼房东太太过去面试。
他问:“你是怎么发现的?”
福尔摩斯咬紧牙关,平复心情后解释道:“她身上穿的裙子洗的发白有补丁,证明她家里条件贫穷,身上的衣服很干净,说明她很勤快,鞋底沾满泥土说明她步行很远来到贝克街。”
“所以呢?”华生道,“还是不能证明她是来应聘的。”
格蕾丝都要被侄子给蠢哭了,白长个脑子是怎么考上博士的,“她走这么远的路来到贝克街按下门铃,以她的经济状况,显然不是为了租房,只能是应聘女佣。”
“约翰,麻烦你动动脑子,别整天只顾着喝酒。”格蕾丝吐槽道,“快成个傻子了。”
房东太太的应聘结束,贝克街221号多了一位女佣,负责打扫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