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仓鹰的脖子上还有一支箭,和季小奴背上的竹筒之中的箭一模一样,将鹰的脖子射穿,一箭让鹰毙命。
小麦色的皮肤,小腿之上没有多余的肉,显得相当的紧致,若是捏上一把,怕是相当的有弹性。
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但又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至少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不会像她这般的抛头露面,更不会穿着麻衣和草鞋,背着箭筒,提着大弓,绝对的练家子。
这只麻仓鹰恐怕得有四、五百斤,足以卖出数千个铜币的高价。
原来躺在女人的怀里是一件这么舒服的事!
风飞云站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她们的对话,心头思量着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应该还在南太府,毕竟她们的口音变化并不大,但是为何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三玄门?看来只是一个小门小派。
“菩萨说,救人一命,就是在为下辈子积德!”
季小奴皱了皱眉头,显然对风飞云成见很深,不想这个小贼欺骗姐姐,于是道:“姐姐,这小子贼眉鼠眼,来历不明,说不定乃是一个黄枫岭的贼寇,故意扮成这般模样,想要趁机混进青枫镇。黄枫大盗现在相当的猖獗,专对漂亮的女子下手,听镇长爷爷说,三玄门的一位女弟子就被大盗给糟蹋了,连仙门的女弟子也不能幸免,我们还是小心些为妙。”
那姐姐的女子豁然转过身来,露出一口白色晶莹的编贝,喜道:“你不死了?”
说完这话之后,风飞云胸口一沉,又是咳嗽了出来,身上越发的乏力,双眼也越来越黑。
原本乏力的身体似乎多了几分活力,血液流动的速度也变快了不少,骨头似乎也开始有些力气了。
应该是灵引初期的修为!
风飞云连连的点了点头,道:“对啊,对啊!菩萨说的太对了!我现在只想吃一口饭,只想好好的活下去,我相信女菩萨你是不会见死不救的。”
风飞云道:“自然是没有看到!”
脚上还穿着一双褐黄的草鞋,因为在山间长途跋涉,不仅草鞋被磨破,就连脚背都被荆棘给划出了伤痕,血液已经干涸,更是结疤!
“小奴,可寻到了麻仓鹰?”一个年龄稍长的女子走了过来,依旧穿着麻衣短衫,短裙,还有草鞋,依旧背着一口长弓和箭筒。
她似乎已经将风飞云给看透了,又道:“你知道吗?就算生活再怎么的艰苦,也应该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天色已经不早了,再不走,就回不了镇上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而事实上在很多偏远的山里,不仅是男人,就是女人也是要为了生活干一些粗活,为了生计,为了几个铜币,在悬崖上采药,在山野间采果。
恐怕如今南太府修仙界已经发生了惊天巨变,这场灾难只是还没有蔓延到这种小地方来罢了!
季小奴厥了厥小嘴,一双明亮的眼眸子向着风飞云身后的草丛中看去,顿时跺了跺脚,啐道:“好你个混乞儿,竟然敢藏我姐姐射下的猎物,撒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那你到底看没有看到一只大鹰从天上掉下来?”季小奴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她的一双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风飞云,一眼也不眨。
“这就奇怪了,明明是掉在这附近的,你怎么会没看到呢?”
木板车停了下来!
她背上背着一个竹筒,里面装满了一桶箭,乃是以木棍削成,长三尺三寸,装着铁质的箭头,鹅毛翎羽。
“你眼睛看不见,耳朵也聋了?”季小奴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小子,不仅是一个混乞儿,还是一个无赖,睁着眼睛说瞎话。
风飞云道:“……”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连声道。
那刚赶来的姐姐,似乎看出了风飞云此刻的虚弱,忙是从怀里取出一个木葫芦,微微的扶起风飞云的背,将他拦在怀里,扒开葫芦的嘴,然后将里面的水送入了他的口中。
她的模样和眼前这个少女颇为的相似,但是却要长上两岁,身姿颇为高挑,皮肤也要白皙不少,而最让风飞云眼前一亮的是,她身体之中竟然流动着一丝灵气,虽然很稀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却真实的存在。
“记住了,记住了!”风飞云盯着她。
一般混乞儿,都不会承认自己是混乞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