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了,听了姑娘一席话,我大彻大悟了。”风飞云道。
隔着百丈高空,准确的命中麻仓鹰的脖子,这腕力和眼力都相当的了得。
“可是他也不像一个大盗?”那女子心头也有些害怕,毕竟黄枫大盗实在太可怕,就连驻扎在烽火连城的神武军,几次都没有将他们剿灭,反而损兵折将。
风飞云很想知道她到底知道什么?
季小奴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再次打量了风飞云一眼,点了点头,再次确定他的确是一个混乞儿,若不是混乞儿又怎么会穿得那么的破烂,而且一副几天没有吃饭的样子了。
“哼!”季小奴腮帮子气鼓鼓,很想将手中的铁栏木弓向着风飞云的脑袋砸下去,而就在这时,又是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其实也是风飞云从小在灵州城长大,生活环境富裕,所以才觉得女孩子嘛,就应该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坐在闺帷里面绣花,池塘边喂鱼,就算是贫穷一点的女孩子,就如那卖茶的罗家小娘子,那也是穿的整整齐齐,斯斯文文,是绝对不会穿草鞋,在山间打猎的。
“无妨的,无妨的,有了这只麻苍鹰,我们这次进山也算是收获颇丰,今天就可以回青枫镇,这药泉也就用不着了。”这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听得任何男人都想要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大的怜惜,更何况她心地还那么的善良,对于一个混乞儿都施以援手。
灵引初期虽然在修仙界算是最低级,但是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相当了不得,简直就如修武的高手,将十几个大汉摆平不在话下。
风飞云脸不红,气不喘,叹道:“你也看见了,这鹰落在了我的身后,我刚才的确是没有看见,至少我眼睛没有长在后脑勺上!”
风飞云只感觉全身都很柔软,脑袋就好像枕在一团棉花上,本能的将那葫芦里的水吞入了喉中,水有些清甜,里面带着一股特有的活力,喝完之后又有一股药味在口中回味。
模样倒是长得清秀,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圆溜溜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
“咳咳!我可不是混乞儿,你可别看不起人。”风飞云背靠着草丛,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又是咳嗽了两声。
风飞云道:“我不是贼,更不是小贼!”
“你这是想要投河自尽,了却残生,但是却没有成功。”
这是一个提着铁栏木弓的女孩,约莫十三、四岁,上身穿着翠色的格子布衫,下身穿着一条麻布短脚裤,只能遮住膝盖上方的部位,而膝盖下方的小腿则露了出来。
“你还狡辩,这是什么?”季小奴绕过了风飞云,将他身后的草堆给抛开,只见那草丛中果然有一只巨大的秃鹰,光是翅膀也就两米长,鹰头怕是有人的头颅那么大,身上的羽毛足有巴掌那么长,尾部的羽毛更是有一尺长。
“姐姐,你救这混乞儿干嘛!他就是一个无赖,说不定就连病也是装的,你何苦将药泉都给他喝了,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若是受伤了该怎么办?”季小奴连连跺脚,显得颇为的气愤。
这两姐妹的姿色都属于一流,若是能够打扮一番,不比那些大户千金差,而那姐姐就更要高出一分,温文尔雅,似水柔情。
“没这回事的,我从不撒谎!”风飞云依旧还是没有眨眼睛。
这些黄枫大盗实在是来无影去无踪,很多镇子都被他们祸害,男的买做奴隶,女的抓去被蹂躏,老的被屠杀,小的被剖尸!
那个什么黄枫大盗又是什么玩意,被她们说的就像盖世魔王一般,但是风飞云还是没有听说过,他现在心头只担心萧诺兰那一尊女魔和从苍生寺放出来的那一千多名古尸僧人,这才是真正的群魔乱舞。
“哎!你有脚有手,又是一个大男人,本应该自食其力,就算不能从军成就一番大事业,只要能够不怕劳苦,做一个小厮,混口饭吃应该还是不难的。”她惋惜着!
她见风飞云的脸上又生出了血色,便是对着他甜美的一笑,然后轻轻的将他放在了地上,柔声道:“王屋山间多猛兽,你一个混乞儿怎么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而且还将身上的衣服弄得这么湿,这样是很容易生病的,下次可千万别这样了。”
“喂!救人救到底呗!”风飞云从地上站了起来,手撑在一颗大树上,向着那两个女子叫道。
刚才给风飞云喝下的药泉,乃是她们为了预防受伤和被毒蛇蝎子而准备,虽然仅仅只是最普通和粗劣的药泉,但有时却是救命的良药。
“姐姐,我遇到了一个小贼!”季小奴狠狠的瞪了风飞云一眼。
她知道风飞云只是在应付她,于是又摇了摇头,道:“其实我也是知道的,你会活得这般的凄惨,而又来到这深山之中,而且又奄奄一息……”
风飞云的头就枕在她的肩膀上,鼻尖可以闻到她淡淡的发丝的香味,眼睛就盯着她左边的脸颊之上,可以看见她左边眼睛的一根根长长大的睫毛。
“喂!混乞儿,刚才可看到有一只大鹰从天上掉落下来。”
“有时候,我耳朵的确不好使。”风飞云道。
两个女子,将铁栏木弓背在了背上,将麻仓鹰给装在这一辆平板木车之上,就是向着密林之中行去,木车在幽静的小道之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