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大家对这样的安排没有意见,韩朔继续说道:“除了以上原则之外,企业不会将所有的分红股权都分配出去。
因为天道基金是一个整体,获得的利益,不能只让下面的企业自己分配,还需要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发展其他产业。
这就需要寻找一个平衡点,既要照顾下面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以及企业内员工的利益分配。
又要照顾大局,将国内整体产业和经济发展壮大,让更多社会人员有就业的机会,参与进来分享发展红利。
因此我打算将天道基金旗下的产业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企业,拿出来分享分红股权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首先就是具备垄断性的企业,例如能源企业,包括电力电网、石油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业务。
因为具备垄断性质,他们获得的利益当中,真正来自他们自身努力的比例较低。
因此分配分红股权的比例要低很多,但会保障员工个体获得的总体利益不会很低。
而剩下的收益,除了继续用于投资之外,就是上缴,用于投资其他产业。
其次就是具备高科技属性的企业,对员工的科技水平要求很高,员工的能力对企业经营发展影响非常大。
这类企业,虽然利润很丰厚,但员工获得的分红股权比例普遍比较高。
这样有利于员工继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有利于这类企业更好地发展。
然后就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服务型企业,例如销售服务终端。
这类企业的员工,因为直接面向消费者,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感受。
同时也直接影响产品销售业绩和服务销售金额,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积极性至关重要。
所以这类企业,分红的股权比例相对要高。
要让员工觉得,他们努力服务好客户,就是给他们自己赚钱,才能真心实意提高服务水平。
再次是技术含量不算高,又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企业,例如公共交通、垃圾处理、城市清洁等等。
这类企业,我们要尽可能多分配分红股权,甚至不要求企业实现盈利,必要时政府还要提供补贴。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让这些企业的员工收入太低,起码不能低于社会平均薪资的80。
最后是非营利性经营机构,例如普惠性医疗机构、学校教育机构。
这类机构或企业,不执行分红股权分配,只能拿薪酬,年底根据整体经营状况,适当进行奖励。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这些机构员工明白,他们追求的不是利润,不能盲目逐利。
当然,这些非营利性机构,如果对个人要求很高,那么在薪资待遇上也要给予较高的回报。
总不能老师或医生的收入,还不如扫大街的收入高,那样就严重打击了积极性,不利于人才的进入,也难以让他们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韩朔之所以要这么啰里啰嗦,就是想要把丑话说在前面。
别到时候有人看到有些企业,只分给员工那么点分红股权,以为他说的话不作数。
就拿能源企业来说,如果按照其他企业一样的标准分配分红股权,说不定他们的收入要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而这些员工实际上的贡献,并不足以支撑他们拿那么多的利益。
这里面的很多利益,实际上属于垄断利益,拿的是社会利益部分,韩朔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伍总听完韩朔的话,说道:“按照你的意思,是想遵从多劳多得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和企业性质差别,尽量限制过高收入,提高底层收入,实现总体平衡?”
不得不说,伍总将韩朔的思路给总结了一番。
韩朔点了点头,说道:“这么总结没错,我们要在多劳多得的基础上,尽量避免贫富差距过大。
人类是一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动物,大家一起穷,可能社会还安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