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
“你怎么这么肯定。”
“如果想在尸体上做手脚,做完第一次尸检后就会尽快火化,而不是一直保留到现在等案件有了结果后,再通知家属领取。”
潘国勋敲了一下秦穆的头,“别钻牛角尖儿!上面急着结案,是怕事情发酵引起社会恐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至于伪造证据。”
“那为什么急着结案,不是心里有鬼还能是什么?”
潘国勋摇摇头,“案件调查过程中没有再发现其他可疑人员。
而且指向林德明的不利证据很多,比如死者指甲缝里的机油,还有他那条被丢进林子不远处垃圾桶里的沾满机油的工装,化验对比显示二者基本是一种物质。
还有,市医院难道就没有卖止痛药的?偏偏跑乡下的一个偏远卫生室去买镇痛丸。”
“林明德在供述里面讲了的,看同事的风湿骨病好了许多,就问他用的什么药,想给他妈也买点试试,这事他同事也确认了的。”秦穆辩称道。
潘国勋继续道:
“就算这件事说得通,那指甲里的机油怎么说?以及那条被丢掉的、有疑似被鞋子踢踹痕迹的裤子。
死者摄入了迷药,是在昏迷中遭遇性侵,死因是窒息而亡,颈部明显有掐痕,从形状来看应该是单手。
我猜测,应该是被害人中途刚醒过来意识模糊,等彻底反应过来时想大声呼救、挣扎,在这个过程中凶手一只手捂住被害人的嘴巴,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直到发现被害人没动静了才松手。”
秦穆捏了捏眉心,
“我还是觉得凶手不是林德明。
他经过树林发现死不瞑目的被害人时,吓得已经尿裤子了,人到警察局的时候说话都是抖的,语言颠三倒四的,就那个胆子敢干迷奸杀人的事?怎么都不像。
况且最重要的一点你也知道,就是他确实有不在场的证明。那天你也在,弟妹可是亲口承认见过林德明的。
从红溪村到市里差不多三个多小时。被害人死亡时间是晚上六点左右,林德明发现的时候是八点多,不到九点,时间刚好对得上。”
“从提审林德明本人的结果来看,已经没法再从他本人这里得到有利线索。
现在他本人已经处于意识模糊、精神崩溃的状态,他不具备迷奸杀人后还能有条不紊处理现场,清理死者下体的心里素质。
这极有可能是一名惯犯了。如果是经常流窜的人员,调查起来很困难。”
秦穆看着照片中笑靥如花的年轻姑娘,坚定道:“一定要抓住这个人,不然将来会有更多人遭毒手。”
潘国勋也十分同意秦穆的话,“没错。这起案件发生没多长时间,凶手若是惯犯肯定会在暗中观望,也尽量避一避风头。
现在对外宣称已经抓到凶手,并准备移交检院提起公诉,想来真凶会放松警惕了。还得趁热打铁,若是他过几天离开了,就不好再找人了。”
“那咱们现在把当初我走访调查的地方再仔细查一遍?”
“好。”
“从哪开始好呢?”
“根据林德明的供述,他本来想下午请假,吃过午饭就动身。
可中午的时候运输队他负责检修的一辆货车出了故障,下午又赶着送货,所以他为了又多待了一个多小时才出发。
临走时比较匆忙,将工作服随便堆在更衣箱里就走了,临走时也锁了更衣箱,因为更衣室时常有偷东西的现象。
明明在更衣箱里的工装,怎么就出现在附近的垃圾桶里了?为什么不烧了呢?是没时间还是没来得及只能丢掉?”
仔细想想,里面有许多细节经不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