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不够长,孟夕年只能将它扎成一小撮,鬓发不太服帖地垂在耳边。
她穿着不太张扬的中性风,靠在街边多看了几眼曾经工作的森林酒吧。
色调暗沉,暗沉中却是极致的霓虹,声色犬马,彻夜笙歌。
怀恋。这是母亲曾经唱歌的地方,是她无数次安稳入睡的地方。
家的定义是什么?是私有物,是心灵的避风港,是浮华一隅的岑寂。森林酒吧对孟夕年来说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嘈杂闹场,隔音包间,静中栖伏着闹,像首安眠曲。无论打了多混的人,受了多重的伤,都可以在这里躲着,自愈着。
现在,这里不再属于她。
孟夕年再抬起脚往里走,自己身份便只是客人。
她走进森林酒吧,隔着稀疏人群第一眼看见在吧台忙碌的白绫。
所有心事在这一瞬被抛之脑后,她还可以真心实意地笑着。
“老板,来杯醒梦。”她落座。
整理酒杯的白绫猛然一抬头,看见孟夕年的瞬间扬起笑脸,“稍等。”
蓝紫色的酒水轻轻一晃便到了孟夕年眼前。
她轻抿一口,还是那个炽烈到让自己想吐的味道。
自从被旭哥灌过一次,孟夕年从此留下阴影,但她还是喜欢醒梦,喜欢这名字,喜欢这颜色,喜欢这炽烈。
醒梦,是她护着森林酒吧,护着工作人员,护着陈黎喝下的酒。是她年少最赤诚的勇气。
“你有所变化。”白绫从孟夕年的眼睛看见灵魂。
“是啊,人事都在变。”孟夕年摇晃酒杯,手腕翻转都带几分优美,从前她可不会做出这种动作。
“也好,像个女孩子,有男生看得上了。”白绫一如从前地调侃她。
孟夕年嗤笑一声,看向白绫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揶揄,“看得上你的可不少,你还不结婚?”
白绫低头笑,“没遇到合适的。”
这句话是太多人的借口。很多人年少时曾经遇见合适的人,惊艳了时光,却留不住。
留不住,但又不再去看别人了。紧闭心门只为那个人不被光阴淹没,不被后来人替代。
白绫默默地想:合适的人,遇见得太早,花期被岁月消磨尽了,最终竟变成不合适的人。
“不会是陈策吧?”孟夕年看着醒梦发呆,随口一说。
她觉得白老板心里藏着人。
白绫愣了愣,摇头,很认真地说:“是,年少的陈策啦!”
白绫没有在等人,也许她曾经等过。
孟夕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她发自内心赞赏的女人爱过自己前女友的父亲。
“你想象不到,”白绫笑得毫不遮掩,青春明动像少年,“他年轻时候可青涩了,捏捏指尖都能让他红了耳朵,他可是学长诶,高冷的大四学长诶。”
孟夕年看着白老板,这个女人,她能想象她年轻时候有多灵动调皮。
孟夕年看懂她眼神,眷恋,忧伤,陷进回忆的甜蜜。
多年以后她提起陈黎,也会是这样的眼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