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只有两魂两魄,魂魄的缺失,导致人魂经常分离,稍加不注意,便离魂在外,天人用自己的那个办法,帮他把魂魄用针灸的方法固定在天眼,并不十分管用,但也控制了孩子的离魂范围。
借着筱良接生之便,带回了胎盘,给孩子的魂魄食用人血肉,开始,效果很好,渐渐孩子能坐起来,下一个问题是,他的血管发黑,里面全是淤血。
“给他用蛊”天人当即决定,让蜈蚣在他身上游走,活动他的淤血,再养一只蛊到别的男孩身上一年,吸取其寿命,等蛊成熟置于孩子心脏,续命。
孩子的魂魄吸食太多血肉,更加接近阴魂了,每当多日不食用胎盘,他便像是发疯的野兽,丝毫控制不了。
天人由于没有内脏,无法和活人一样,他的身体开始变得干枯,全身长满尸斑,肋骨处全是红色的皮癣,清晰可见的骨骼,他也要换皮囊了,去哪里找。
他知道红姑这个人,一直觉得不过小打小闹罢了,后面又多了两个魂,还破了他的蛊,吃掉了他的蜈蚣。
他开始着急,看着日益发疯的孩子,心一横,那个疯孩子不要了,但是他没有告诉筱良。
幸运的是,从芬芳那里得到的婴尸,引来了万虫,其中金蜈蚣大获全胜,也顺利的种到邵煜身上,等七七四十九天,把金蜈蚣召回。
把金蜈蚣种到疯孩子的身上,融合完成,就拔掉他的固魂针,然后这具身体就归自己所有。
红姑敲门的时候,他正在做拔针准备,筱良被请去了陪护待产,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
两个闲人,两个闲魂,全部滚开。
拔针时,孩子第一次喊了,“爹,你不要我了吗?”
“不是,有个叫红姑的人迫害爹,你在这里等你妈回来,不要乱走”
孩子的魂魄似懂非懂,在屋内浮漂着。
亲生的果然就是不同,金蜈蚣带着充满朝气的生命力,鼓动着心脏一下又一下的驰聘,他的三魂七魄附着在儿子的身上,完美无瑕。
看了看这个家,看了看那具骷髅般的旧躯,嫌弃至极,这次的重生,他要换一种活法。
再见,再也不见。
红姑连着两天没等到良婶,这是第三天去到良婶的家,门虚掩着,
“有人在家吗?”红姑唤着
“红姑小心,里面好像有很恐怖的魂”张异星嗅到了空气中的恶意还有恶臭。
良婶呆坐在堂屋中间,旁边是一具骷髅。
“我,我的儿子,不见了,我丈夫也死了”良婶久久不能反应过来,怎么出去两三天,回来什么都变了。
“良婶?你,你有丈夫和孩子?”红姑看着地上的那骷髅,这没三年五载,白骨不会这么干净。
“红姑”良婶才刚说了一句红姑,
“红姑小心!你的钥匙用上!”杨梓冲到了红姑的面前,张异星也离了纸人,捉住了恶孩的脚。
红姑虽然看不见恶孩,但是她能感受到那股无形的恶气。
“金的”杨梓喊,红姑没有多想,把金钥匙塞到嘴里。
张异星捉着恶孩的脚,把手里火燃火幻成冥火,恶孩感到脚疼,用另一只脚蹬张异星的头,良婶也是看不到魂魄的,但是她熟悉自己孩子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