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鹤云先是一怔!又面露苦笑。
“哦,好啊。”
每个女孩儿怕是都有一颗闲逛的心。
二人收拾一番,便出了门,路上灵欢就像是一只乱蹦的兔子。
深秋时节,伴随阵阵冷风,脚踏满地枯叶,空气湿润而新鲜,人的心情也格外美丽几分。
俊男俏女,一高一瘦,谭鹤云一身名贵蜀锦,黑色丝绸,色泽光滑,面秀祥鹤,如果不仔细看,倒还真看不出那绣在绸缎上的一身仙鹤。
一双黑面白边高靴,一尘不染,玉带紧裹,更显健硕身形,单看外表,不是贵便是富。
走在街中,二人与街上行人的气质迥然不同。
灵欢被卖面具的小摊吸引,顺手拿起白娘子的面具画像。
“这是谁啊?”
摊主笑呵呵道“这位是白娘子。”又拿起另外一个面具“这位就是她的相公,叫许仙。”
灵欢害羞的低下头,眼珠在眼眶里快速转动。
摊主问“姑娘可知道这段爱情吗?”
灵欢脸上露出红光,看着谭鹤云“你知道吗?”
谭鹤云又看向摊主,从胸口摸索出银子,“老板,就白娘子跟许仙。”
摊主看见一锭大银子,顿时面露喜色,连忙抱拳感谢!
二人一前一后,继续往前走着,许久都不出声。
“你不饿了吗?”
灵欢还沉浸在刚才的气氛中,被谭鹤云打断后,“饿啊,谁说不饿了。”
接着又快走到谭鹤云前面,东张西望起来。
谭鹤云停下脚步,看着手里许仙的面具,又看向前面的灵欢,他从来没有像这一刻眼神如此坚定。
他虽然无情冷漠,他虽然杀人无数,他对任何人都有戒备之心,可他对灵欢却没有丝毫防备。
这不是一个杀手该有的一面,这更不是一个想超凡入圣的修真练剑之人该走的路。
但是他已经陷进去了,而且无法自拔,虽然面不露情,可他整个心却不再冰冷。
他成了真正有血有肉的一个人,他再也回不去了。
他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的心性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情能让人多疑;情能让人痴迷;情能让人窒息;
可他的眉头却忽然紧锁,因为他想到肩上还担负着谭门的一切。
虽然他只有二十多岁,在普通人家,这只能是一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年。
可他却要为派别之争,为别人的名和利,随时准备大起杀戮。
他一向骄傲,他认为这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走。
因为他是谭鹤云,他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因为他是谭鹤云,只要他想,他可以操纵所有人的生死。
因为他是谭鹤云,就连天上的仙神,他也可以摘首掏心,拆尸销魂。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竟然是这样的。
他只接触过一个女人,而他也就认定了这一个女人!
“你在那儿想什么呢,快来啊,我还饿着呢。”
“哦。”
谭鹤云紧握那张许仙的面具,小心翼翼地放入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