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歌剧,好没意思。
——这样的一个念头刚刚从他心下长出来的时候,沈要正好瞧见萧子窈凭窗摇了摇羽毛扇子,说:“哎,英国人做的吃的也太难吃了,凭什么连做吃的都研究不明白的一个民族,却能入侵一个能把腐烂食物做成美味的国家呢?”
是时,沈要以为她说的大约是小几上的一笼点心塔——那当真是个银丝边扎成的鸟笼子,也当真是座甜点饼干堆成的三角金字塔,他方才尝过一两口,一只小茶杯里盛着的白米粥,佐以牛乳熬煮,也许还放了白糖跟牛油,结果吃起来却只有甜,他问这是什么,萧子窈便说:“这个啊,米布丁。”
“什么?”
他一愣,满脸无知,“六小姐,我没听懂。”
“你就当它是白粥煮白糖,这样懂了吗?”
萧子窈道,“这个就是白粥,还是白糖不要钱的那一种,英国人跟你一样,做菜不带舌头。”
他于是窃喜起来,并不觉得自己被说了,反倒是觉得他的六小姐终于同他说话了,所以偷偷的又埋下头去吃了别的东西一口——这回也不好,是小小的一块面包,吃起来却有郝姨卤牛肉时放的肉桂皮的味道,他于是鼓着一边的腮,咽不下去,所以真真切切的就有些为难的问道:“六小姐,那这个又是什么。”
“肉桂牛角包吧?我也不太清楚。”
萧子窈忍不住的伸手戳了戳沈要的脸。
“小狗不要乱吃东西,要是不小心吃坏了怎么办?”
她指甲在他脸侧留下一枚弯弯的指甲印,像月牙儿,又像一张笑得停不下来的嘴,一旦印到他的脸上便再难取下来了似的,那模样真的尤其可爱。
沈要忽然就嘟囔了起来。
“如果我吃坏了,那就是梁延给我下了毒。”
他只管干巴巴的咽下了那块大料味儿的面包去。
——来听歌剧表演,不是萧子窈的主意,更不是他的。
事情的原委并不算很长。
原是梁延急于敛财,何金妮死后不足头七,他便找去海关总署签了新的文书,又往岳安城里放进来一大批洋人,紧接着,便选了一栋楼,那是一座曾经的西洋礼拜堂的旧址,再往里面一砸重金,盯着工人不分昼夜的干活,终于五六天的功夫便将里面翻修一新了,然后剪彩开张,宴四方宾客,铺张奢靡。
非但如此,那请帖更是直接递给了萧子窈的,就直直的送到公馆里去,跳过了沈要。
所以沈要特别的不高兴。
“真难吃。”
他小声说道。
“我这次就不该听六小姐的话。”
萧子窈于是在旁笑了笑。
“你来这种地方,就只知道吃!果然是一只小狗,一点儿脑子都不带的,吃吃吃,活像个饿死鬼!”
正说着,她便抚过手来擦了擦他的嘴——轻轻的一下,没用手绢擦,而只是用手,沈要一怔,随后强压下心底狂生的吃掉她的手的想法,就往后一缩,躲了躲。
“那,六小姐,你是不是也不喜欢吃这些东西。”
“唔,那是自然。”
“那我出去给你买别的。”
他眨眨眼,漆黑的眼仁闪闪发光,萧子窈望定他去,然后听到台下演员高亢的、雄浑的高唱,威尼斯商人,夏日里的诡辩奇观,a dog day,用狗来形容烈日炎炎,三伏天,小狗谁都喜欢谁都爱,所以她也不例外。
“小狗别乱跑,买完就回来,好不好?”
“好。”
沈要说。
他于是想也不想的便起身走了,包厢的门把手嵌着红丝绒,他握着没大动,就从渐渐变窄的缝隙里偷看起萧子窈来,却不想,美梦成真,原来并不只有他一个人在偷看,而是四目相对,一眼万年。
萧子窈又同他招了招手。
“呆子,快去快回。”
他只管轻轻的嗯了一声。
a lucky dog。
沈要心想——这是他今日才从萧子窈的嘴里学到的英语,是说一个人开心得要命,就像一条狗,这世上不会再有比小狗更容易开心的人了,也不会再有比小狗更开心的人了,用来描述他刚刚好,现在的他正好是一只开心的小狗。
他于是开开心心的出了歌剧院,然后开开心心的绕去了居民楼里的小胡同,葡萄牙人开的点心铺子打了烊,他不开心了,便从门板上的小窗看看里面,却见两个老夫妻正吃着发得像馒头一样大的长棍面包,两人同做餐前祷告,说:“thank god。”
沈要听懂了这句话。
他们说的是,感谢上帝。
他有些不解。
为什么要感谢上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