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拿起笔墨纸砚写了起来。
昔往……
写到这,扔下笔不写了。
范修在旁边看着,王大力实在下不去笔。
他写的毛笔字实在太丑,难登大雅之堂。
相比之下,范修那首诗的字就颇有大师风范。
笔走龙蛇,刚劲有力,十分美观。
毕竟人家写了几十年,天天写,日日练。
“范大人,要不您给我代笔?”
王大力一句大人,给范修喊的老脸笑容灿烂,就像秋天里绽放的老菊花。
“掌柜的你念吧,我来写。”
老人拿起毛笔,王大力缓缓念出一首诗词。
昔往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此朝夕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声落,笔停。
王大力记得这是一首李白的诗词,高中语文必背诗词。
他略作修改,但也算不要脸的几乎照抄过来。
毕竟,大商帝国可是没有李白这号诗仙存在的。
“好诗!好诗!传世佳作!无可匹敌!”
范修手捧自己书写的诗词,一双老手颤抖不已。
能够亲眼见证一篇绝世佳作在自己面前诞生,这世间哪还有如此畅快之事。
范修有些颤颤巍巍,问道:“王小友,不知这篇诗词之名……”
老人家说到这,满眼放光,看着王大力。
王大力哪还不懂这范修的意思。
“范大人,拿好笔,你且听好了。”
说罢,停顿了一会,急得老头扎耳挠腮。
“诗名叫做……嗯……”
范修握笔的手颤抖不已。
“就叫,平阳城大力茶楼赠范相公修,如何?”
范修老泪纵横,王大力刚说完名字,他早已写好。
读书人图的什么,功名利禄。
他范修苦读一辈子圣贤书,是什么都没有捞着。
而有了这传世佳作,他范修的名字必然会流传千古,万世不绝。
这范修站起身就要走。
王大力赶紧拦住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