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想着使唤一下两个儿子呢,谁知道两个臭小子,到干活的时间就找不见人了。
“回县城去了,我让他们把人都带过来。”
“这样”林春花也纠结了,“那你太姥姥他们咋办?”
林凌:!!!
感到痛苦。
突然就觉得回村也不是什么好主意了。
因着太姥姥两口子平时都交给楚智照顾,也很少有麻烦她的事,林凌一个不小心就忘了家里还有这两位。
“算了,交给楚义吧,他们应该会看着安排的。”
死道友不死贫道。
反正她是不想操心了。
“你啊!”
林春花点了一下她的额头。
“赶紧把人喊回来吧!”
“这么冷的天,就别让他们奔波了,咱们做好了带过去就行了。”
“好吧!”
林凌也知道,这才唯一的好主意。
一路小跑赶到村口,正好看到楚义和楚礼被人围着寒暄,倒是来得及拦下。
“媳妇,咋了?”楚义意外地很。
“没有,娘说人太多了,不用那么兴师动众,咱们做好了带回去就是了。”
林凌把事情一说,两人一想也是,就跟着她回去。
今儿骑了三辆自行车,在村口的时候就被拦下了。
自从村里修了水泥路,村口那块地方去的人就更多了,不拘是干点啥,反正看着平整的水泥路心情就很好。
村委的办公室也挪到了村口的一处空房子。
林凌几人的自行车,就是锁在村尾前面的空地上。
晚上的话或许不好说,但白天确实绝顶安全。
“婶子,我们还要回家忙着呢,下午再来家里喝茶啊!”
林凌撂下这么一句话,就拉楚义的手跑了。
楚礼又晚了一步,顺势听到了众人的念叨。
“这林凌和楚义结婚好几年了吧,还是这么黏糊!”
“你也不看看林凌长得多漂亮,而且还会打扮,要是你媳妇这样,哪个男人不喜欢?”
“奇了怪了,她明明生了两个儿子,看着就跟未婚小姑娘似的,妖精一样。”
“我跟你说哦,咱们村的年轻小姑娘都没有比她漂亮的。”
“又漂亮又能干,还能生儿子,要是我儿媳妇能这样,我就是死了也愿意。”
“说的也是。”
“不过楚义也不差呢,一直挺能干,是咱们村最出息的小伙子。”
“是啊,这夫妻就得共同进步,才能长久般配。”
趁着他们讨论的热切,楚礼趁机跑路。
心里却是有些起伏。
楚义和林凌两人,在村里看来很般配?
犹记得半年前,大家说他们两口子倒了血霉,还说楚义是被林凌拖累的这才多长时间啊,大家对林凌的印象就全变了。
楚礼回想起来,对之前的林凌的印象竟然也有些模糊了。
再一想,他媳妇不也是这样?
三个月前的陈红英,他想起来都觉得有些陌生。
当时她是个家庭妇女,每天只知道围着孩子和家务打转,身材也走形了,肚子松松垮垮,不修边幅
哪像现在,陈红英每天都穿着整整齐齐,头发也是一丝不乱,面上挂着笑容,但无端就有几分威严。
再看他自己,比起几个月前,也是大有不同。
楚礼想到这些好的变化,心中甚是满意,脸上也有了真心的笑容。
夫妻要共同进步,这话他记下了。
回到家,看见楚义在厨房给林凌打下手,楚礼没有像以前一样旁观,而是凑到老娘身边,也给自己讨了个活儿。
“你啊,就去拔猪脚的毛吧!”
用火燎过的猪蹄,需要用刀刮,也是个精细活儿呢。
楚礼毫无怨言地去忙活了。
林凌看着有些新奇,便挤了挤楚义的肩膀,示意他去看。
“这有啥,我不也在帮忙?”
楚义没觉得有啥好稀奇的。
往常他给媳妇帮忙的时候还少了么?除去在外赶工程,他在家可都是林凌的御用帮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