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嫣也不多言,从包裹里掏出叠好的大衣,就递了过去:“大娘您试试,要是不合身,我让人给你换。”
不合身当然是不可能的。
这个年代的人鲜少有特别胖的体型,唐嫣当时就选了个大码,足够大娘穿的。
“这,这是给我的?”
看着暗红色的大衣,还没抖落开来,大娘就红了眼眶。
“哟喂,您这是干啥!”唐嫣被唬了一跳,吓的从炕上蹦了起来。
她当然知道这礼不轻,不然也不会选这个来送人。但说到底,也不过是件衣服而已,她也没想到,大娘会这么激动啊!
“我,我就是嫁人那年,都没穿上过这么好的衣服!”
大娘哽咽着,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又转。她舍不得用衣服擦眼泪,也舍不得将衣服放炕上,一时间竟僵在了那里。
唐嫣微笑安慰:“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您还会有穿不完的新衣服的。”
“是,是,你说的对。”
大娘一手托住衣服,用另一只手的手背蹭掉眼泪,然后才笑着回应:“你这丫头有心了,不过这衣服我不能收,太贵重了。”
唐嫣一副诧异的眼神儿盯回去:“您觉得,我能穿这个色?”
说着,她主动拿过衣服,抖落开来,往大娘身上披:“就是给您买的,您要是不要,我可只能拿出去丢了。”
“瞎说啥呢!”大娘温柔的拍了一下唐嫣,然后喜滋滋的看起了衣服。
有一说一,路玲厂里那些衣服,虽然唐嫣自己不太看的上,但真的挺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
一身暗红的毛呢大衣,看着板正,颜色也比较新颖,大娘穿在身上,仿佛气色都一下子好了许多。
“让咱叔也看看?”
都不待唐嫣怂恿,大娘乐呵呵的就进了里屋,果然又得了好些称赞,然后这才小心翼翼的脱下衣服,又去端菜了。
几分钟后,菜基本上齐,大人小孩儿的,也聚在了一起。
今天家里有客,老爷们虽然在里屋喝酒吃饭,但也要到外屋打个招呼。
唐嫣顺势又掏出了收音机和手表。
“收音机是给我房东大叔的。听大娘说,你们常年住在山里,有个收音机,听消息也方便,而且这个小巧便携,带着也不碍事儿。”
唐嫣当然也有点小算盘。
别说这个年代,就是往前倒十几年,几十年,山参依然是珍贵的物件儿,不然凭什么卖那么贵呢?
她也没别的渠道,当然要把握住眼前这个。不说倒买倒卖,就是收了自家备用,那也是好的呀!
房东大叔看上去比大娘还苍老几分,大概是常年在山里活动的原因。当他哆哆嗦嗦的接过收音机,话都说不利索了。
“这,这个给我?”
“对呀,这次我山货要的急,不是你们帮忙,我可能啥都买不到,更别提那两根救命的山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