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王大娘家看孙家可怜,想带着他们一起进山,好歹打只鸟雀兔子什么的,改善下生活。
无奈这些邻里眼红孙家每年有政府的补助金,又嫌弃他们是红色资本家的身份,阴阳怪气了她家好一阵子。
王家只得合大流,疏离孙家,只能偶尔偷偷的帮助一二。
孙绵绵不知道他们走后,王大娘等人还在议论他们。
回到家,孙绵绵急吼吼的把藏在衣襟里的小狼崽子拿出来,“二哥,你说它怎么不动了,是不是捂死了?”
孙景铄伸出手指探了下它的鼻息,“还活着,应该是饿的吧。”
“可是,它这么小,能吃什么?”
眼下,孙绵绵犯愁了!
她没养过宠物,更不知道如何伺候刚生出来的小狼崽。
在这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年代,没人愿意养狗,就连养鸡都纳入了计划经济----一家最多养两只。
可带都带回来了,难不成扔了?
孙绵绵怜惜的抚摸狼崽子的毛发,“这可是一条生命啊!罪过罪过!”
爷爷从厨房出来,看两人围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喊了一声:“快洗手吃饭!”
所谓的饭,是一碗稀粥。
不同的是,她碗里的米粒要多些。
爷爷碗里就是一碗米汤,倒在地上连狗都追不上。
“爷爷,我口渴,爱喝这个。”孙绵绵眼疾手快,和爷爷调换了一碗。
随后,“咕噜咕噜”几口下肚。
想到惨兮兮的小狼崽,又想到前世时,出生的婴儿没有母乳的话,就喝奶粉米汤。
如是一想,孙绵绵捞起小狼崽子,细心的喂它喝稀粥。
“绵绵,这么小的狼崽子可不容易养活,你要有心里准备。”
人都有感情。
就算青青不辞而别,并带走所有的积蓄,老爷子也挂念了好久。
他不希望绵绵伤心难过。
孙绵绵点头,“爷爷,我想试试。”
结果,这一顿饭,她不但喝完了那大半碗稀粥,又被逼着喝完了爷爷和孙景铄各自给的半碗。
吃了个肚圆。
她打了个饱嗝,盘算着接下来的事。
后天就要去学校报到,学费还差一点,家里的粮油不够,刚挖的药材和野鸡还没出手。
孙绵绵想去传说中的黑市碰碰运气。
她看了看天色,和爷爷说了一声,就回了西屋。
此时,天刚擦黑,看什么都影影绰绰的。
孙绵绵偷偷的拉开门栓,想溜。
“怎么,也想走?”
陡然听到孙景铄冷冰冰的声音,孙绵绵吓得差点没拿稳门栓。
什么叫做“也”?
转头对上孙景铄压抑着怒火的眸子,感知到他无边的寒凉,有些心塞。
她是那么狠心虚荣的人吗?
就这么不配信任?
孙绵绵拉住他的手臂,低声说:“我没有。我想去黑市逛逛,马上就回来。好二哥,给我保密哟!”
黑市鱼龙混杂,要是爷爷知道,肯定不让她去。
孙景铄黑眸锁住她背上的背篓,“你想去卖野鸡?”
“嗯!还想买点粮食回来。”
不然,餐餐稀粥,人比黄花瘦。
孙景铄瞥了眼东屋,嘴唇一抿,“走!我们一起去。”
他想:一起去的话,有危险他还能挡在前面。
只要她不是想跑,万事好商量。
孙绵绵莞尔一笑,“快走快走!”
刚到院外,孙绵绵变戏法一样掏出两条暗色系的围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