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贱人,让你嫁给我弟弟,是你的福分,别不识好歹!”
“天天吃白食,是我早就没脸了!”
“赶紧的,趁着今晚,把事情给办了!”
尖锐的叫嚣和低声的呜咽,吵的赵朗头痛欲裂,恨不得张口骂娘。
偏偏嗓子干的冒烟,跟卡了壳似的叫不出声。
费了好大功夫,才勉强睁开了眼。
一张俏脸的脸蛋儿近在咫尺,正眼眸通红的扑在他身边:“是我不好,是我拖累了姐夫!”
“可我还不想嫁人!”
“我要守着姐夫……”
赵朗不由瞪大了眼睛。
办事?
姐夫?
自己作为维和部队的特种作战员,不是正在非洲执行任务,被榴弹炮炸飞了吗?
莫非是被人救了?
只是这低矮逼仄的屋子,以及打满补丁的穿着,怎么都感觉与现代社会不匹配。
随着大脑的逐渐清醒,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涌现。
原来他重生了!
重生到了60年代,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原主也叫赵朗,二十二岁,长白山下七里屯村民。
老婆沈青霞半年前得病死了,留下大姨子沈明月和小姨子沈秋雪一起生活。
眼前这个扎着俩麻花辫,穿着湛青色短袄,还有短了一截的黑长裤,露出灰白色棉袜的十七岁女孩,就是他的小姨子沈秋雪。
这年头,刚经历了大炼钢铁的萧条,哪哪都在闹饥荒,因为家里没吃食,赵朗冒险进山打猎,不巧碰上一头野狼,逃命的时候滚下山,一命呜呼。
机缘巧合被现在的赵朗代替。
屋子里另外还站着几个男女,是他继母一家子。
继母曹左秀颐指气使,像是发号施令般:“守什么守,阎王要收赵朗,谁来都不好使!”
“他一死,你就是个外人,还想在我们这白吃白住呢!”
“你嫁给我弟,以后我们就还是一家人,合情合理!”
“说实在的,要不是看你一个人孤苦伶仃,没有去处,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我还看不上呢!”
“婶儿,你弟好歹也是我姐夫他舅,我嫁了,那不是乱了辈分吗?”沈秋雪瞥了一眼那个比自己大了二十几岁的曹金,只觉得犯恶心。
长相猥琐,邋里邋遢就算了。
还好吃懒做,天天就知道被窝里躺。
想到要跟这种人过日子,她就心惊肉跳,忍不住委屈落泪。
“哎呀,这有啥,我舅他又没结过婚,你要是嫁给他,还长了个辈分,以后我和我媳妇儿都得喊你一声舅妈了呢!”
赵朗的弟弟赵成龙在旁劝慰,语气里多少带点酸味。
这沈秋雪瘦是瘦了点,常年又没个油水,头发枯黄,可耐不住五官标致啊!那黑溜溜的大眼睛,就跟会发光似的!
尤其马上成大姑娘,该有的身条儿也不差,更有那股韵味儿了。
要不是他媳妇儿娶早了,这便宜说什么也不能让他光棍老舅给占了。
“是啊秋雪,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就是缘分,你就安安心心嫁给咱舅吧!”
赵成龙媳妇儿在生产队里敲石块,干的是体力活,日子一久,好好的娘们就跟爷们似的,膀大腰圆,嗓门又粗。
听的沈秋雪心里更是一颤,泪花子也蓄满了眼。
她不是第一天跟这家人相处,平日里受尽了欺负。
要是嫁过去,日子还咋过?
“不,我不要!婶儿,求求你们,再给我两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