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汐落带了人过来,竟然要收购她的胭脂铺子。
“三春晓”的生意日渐兴隆,可是,原先的地界,选的实在不好。
这样下去,便不利于“三春晓”的长远发展。
白汐落想,重新选个好一点的铺面,这样门楣也气派一点。
她挑了一圈,挑中了苏锦欢胭脂铺子“晚妆浓”的地界上。
“晚妆浓”在盛京最繁华的朱雀街上,平日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更重要的是,这里是盛京街道枢纽,人流量十分大。
白汐落觉得,若是能将这个地界卖下来,那她的胭脂铺子,便能更上一层楼。
于是,她带着丫鬟风风火火的去了“晚妆浓”,说要收购这个地界。
掌柜的自然是一口拒绝,可白汐落笃定了要这个地方。
如今,她的“三春晓”,是这盛京最好的胭脂铺子。
那也合该,占着最好的地界。
这种没什么生意的胭脂铺子,占着这么好的地方,不就跟占着茅坑不拉屎一个样嘛。
白汐落觉得很不服。
能者居之,这地界,就该是她的。
而且,她进来的时候,这胭脂铺子都没几个人,名摆着就是快要黄了。
她收购了这胭脂铺子,就是行善。
掌柜的被缠的没办法,于是派人通知了苏锦欢。
苏锦欢收到消息的时候,都被气笑了。
这铺子,是苏锦欢及笄的时候,江疏影特意送给她的。
对她意义非凡。
不想,她还未去找白汐落麻烦,白汐落竟然是慧眼如炬,瞧上了她的铺子。
苏锦欢当下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去了朱雀街。
到了朱雀街的时候,“晚妆浓”前的百姓已经聚成了一大堆。
这胭脂铺子,已经在这里开了许久了,可是,看着规制十分不一般,所以很多百姓都没进去过。
如今,出了这么一档子事,百姓都乐得凑热闹。
“晚妆浓”的掌柜,是个年龄不大的女子,唤做含烟。
她与江疏影身边的含霜是亲姊妹,都是江疏影身边的人。
此刻,含烟正在同白汐落争辩着:“小姐,我们这铺子不卖!”
“不说如今有生意,就算是没生意,也断断不会买了这铺子。”
白汐落居高临下。
“这胭脂铺子的地界甚好,可是,我已经瞧见了,你们这里没什么生意。”
“与其继续入不敷出,做赔本买卖,不若就买给我。”
“你们占着这好地方,太亏了些。”
这话,就说的含烟不爱听了。
“这位小姐,你真是说笑了。”
“就算真是赔了,这也是我们的地界儿,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们占着。”
“这是我们的地方!”
白汐落看向周围围着的人群,嘴角带笑。
“这盛京地界,自然都应该是北朔的地方,是陛下的地方。”
“无论什么商铺,都应以为民造福,便民利民为主。”
“如今,我的“三春晓”,是盛京生意最好的胭脂铺子,人人都爱去我那买胭脂。”
“可是,那地方又太偏太小了些,我想着,把这地界买下来,以后大家买胭脂,也方便些。”
“反正,你这店也快倒闭了,能不能转让给我?”
白汐落看似是在对含烟说话,可话,却是说给周围的百姓听得。
那些百姓,虽然都是普通人,平常跟本与这些事情沾不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