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军训并不漫长。
方君喝着冰冰凉凉的奶茶,坐在操场的草地上,望着天空,很快就等到了全体解散。
一如既往的,他跟刘晚禾一起走进了食堂。
“今晚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汤包!还有鸭血粉丝汤!”
“好!”
走到窗口,方君点了两碗鸭血粉丝汤,还有一笼蟹黄汤包还有一笼鸡汁汤包。
俗话说得好,没有一只鸭子能活着离开金陵。
无论是烤鸭,盐水鸭,还是用鸭血,鸭胗,鸭肝,鸭肠制作的老鸭汤,通通都是金陵的特色!
方君没怎么喝过鸭血粉丝汤,所以并不知道他们学校食堂卖的这个正不正宗。
但他认为,这应该是正宗的,因为味道非常不错,很鲜!
不知道为什么。
每当方君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有关金陵大学的视频,总会有那么几个人跳出来说金陵大学的第一食堂怎么怎么难吃。
可当方君吃了几顿过后,他认为网上说的全部都是在造谣!是在抹黑金陵大学!
因为他看到有评论说:
“既然金陵大学的食堂这么难吃,那我就不考这学校了。”
“什么?那既然你都不考,那我也不考了。”
“金陵大学?一看这就不是个好学校!因为我身边的朋友没一个上这学校的。”
方君从来没有觉得第一食堂的饭菜有多么难吃,相反,他甚至感觉这里的饭菜很符合他的胃口。
是因为每一次来食堂都是跟刘晚禾一起的原因吗?
有个成语叫做秀色可餐,方君认为,只要和刘晚禾一起,吃什么他都能接受。
当然,西湖醋鱼除外,那比翔还难吃。
晚饭结束后,刘晚禾满意的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笑吟吟的说道:
“走吧?我们回宿舍?”
方君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轻声道:“好。”
军训了一整天,两人都已经很疲倦了。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在这种时候,脑海中都只会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赶紧回宿舍,洗个澡,然后躺在床上。
但方君却很想和刘晚禾一起去逛一逛校园,原因无他,只因为他想牵刘晚禾的小手了。
离开食堂后,刘晚禾非常敏锐的察觉到了方君眼神中的失落,于是便问道:“怎么啦?不开心?”
“没有啊,我就是有些不想这么早回寝室。”
“不想回寝室?那你想干嘛?”刘晚禾歪了歪脑袋,表情非常可爱。
“想……”方君摸了摸鼻子,“逛一逛校园。”
刘晚禾很聪明,她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方君脑海里在想什么。
只见她嘴角轻轻上扬,眼神里泛着狡黠的光:“你是不是想跟我牵手手啦?喏!给你!”
刘晚禾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小手伸到方君的面前。
看着那近在咫尺的小手,方君愣了愣,随即一笑,将其轻轻握住……
还是那个熟悉的感觉。
皮肤光滑细腻,指尖略微有一丝冰凉。
“想跟我牵手手就直说嘛,还想逛校园呢,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脑子里在想什么咩?”
对此,方君能说什么呢?最后只能尴尬的笑笑。
刘晚禾的小手和方君相互交织,在半空中轻轻的摇晃着。
这时候,方君明白了。
原来不仅仅只有在散步时可以牵手,一起回寝室也可以!
第一食堂和陶园相距并不远,但就这么一段小路,却让方君有种既漫长又短暂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