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何曼听他提起承远,立马骄傲的昂起头,“李老板是我父亲的至交好友!有些人呀,狗眼看人低,早晚要关张!”
这话,却是对刚才那个经理说的。
经理白眼快要翻到天上去:“我想,李老板知道他至交好友的女儿,是你这样的人,一定会很后悔的!”
“你……”何曼气炸了,又要发作,被李树忙不迭的拽了出去。
她气不顺,在门口发了好大的脾气:“你干嘛不让我跟他理论?”
“大小姐,这儿不是a城!”李树哭丧着脸,“这是c城,咱们人生地不熟的,还是不要得罪人的好!能在本地开这么大金店的人,你觉得对方会是普通人?”
何曼扭头看了看这家金店,咬咬牙,到底忍下了这口恶气。
这金店是全城最大的,里面的货品加起来价值惊人。
能调动这么多资金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真是倒霉!”她唾了一口,“换家店吧!”
两人走下台阶,这时,正好有人从一辆豪车上走下来。
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长发如瀑,妆容精致,一袭红色长裙如烈火,瞬间就吸引了周围人的视线。
李树也被吸引了。
年轻富有的女孩子,自然是比何曼更让他心动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这女孩子瞧起来有种特别的熟稔亲切感。
她长得有点像自己的妻子李童。
李树其实还是舍不得妻子的,毕竟是从大学一路走来的情份,虽然论起美貌家世,她都不如何曼,但是,李童对他一片痴心,是真心爱他心疼他的人。
在她面前,他才能真正的做回自己,才能真正的放松开怀。
在何曼面前,他是处于低位的,一直仰视着她,像条狗似的摇尾乞怜,只为做何家的东床快婿。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说实话,还挺憋屈的。
毕竟,伺候人和被人伺候,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之前他被妻子全身心的爱着伺候着,现在自己在何曼面前,变成了妻子的角色,还真是有点不太适应。
隔着这些小心思,再看向这个与妻子相似的女人,李树瞬间就恍了神。
年轻女人越走越近,那面部轮廓也越来越清晰。
李树却感觉自己的视线愈来愈模糊了。
他一定是出现幻觉了吧?
不然,为什么这个女人,愈看愈像他的妻子李童?
这眉眼,这五官,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可是,李童跟他一样,出身普通工薪家庭,她是开不起那辆限量版豪车的,她也穿不起质地这么好的衣服,戴不起那样名贵的首饰,更加拎不起那样昂贵的包包。
跟何曼待得久了,李树知晓很多名牌包包的标牌。
哪怕隔着一段距离,他也能清楚的看到她手里拎的包包是什么牌子。
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包,价值一二百万!
她拎的哪里是包?
分明是一套房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