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间进入金秋十月时,马来的内陆城市,同时也是旅游圣地巴都坤坤,迎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日子。
大量的华国游客飞跃大海,花费时间和金钱,就为了目睹穆罕默德·阿米尔·本·伊斯梅尔从小看到大的场景。
和很多当地的马来族青年不同,伊斯梅尔不想成为一名导游,他想去大城市闯荡一番。
去首都吉陇坡或者沿着马六甲州和柔佛州的高速公路,穿过跨海大桥,去淡马锡。
相比较近一点的吉陇坡,伊斯梅尔最终选择了更远的淡马锡。
倒不是他想脱离父母的束缚,也不是淡马锡更加繁华,工资更高。
而是他的朋友已经在淡马锡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或许也可以加入进去。
收拾好行李后,伊斯梅尔和母亲拥抱告别,又揉了揉九岁妹妹的脑袋,最终头也不回的登上了前往新山市的大巴。
半天的路程中,伊斯梅尔只在路过休息站时,吃了一点母亲亲手做的手工饼干,等长途大巴车抵达新山市时,他已经饥肠辘辘。
看着路边的小吃,饥肠辘辘的伊斯梅尔只能忍耐。
他带来的钱是家里为数不多的存款,而这些也只够往返车票,以及几顿饭钱。
在车站一直等到天黑之后,随着一道声音传来,伊斯梅尔终于等到了他的朋友。
“哈齐克,你终于来了!”
见到朋友,伊斯梅尔松了口气。
但当哈齐克走近时,伊斯梅尔便立刻惊讶起来。
只见哈齐克穿着干净整洁的西装,脚下踩着一双擦得光亮的黑色皮鞋。
而伊斯梅尔自己则穿着父亲剩下来的简陋单衣,很多地方已经洗的发黄,脚下也只有一双凉鞋。
这一瞬间,看着光鲜亮丽的哈齐克,伊斯梅尔有些羡慕,又有些拘谨。
万幸的是,哈齐克并未因为“飞黄腾达”就忘了他。
在十分亲切的给了伊斯梅尔一个拥抱后,哈齐克道:
“走,我先带你去吃饭,然后去我的住处!”
……
淡马锡,研发大楼。
芬奇教授的实验室中,一根根晶莹剔透的试管,几乎摆满了一整面墙壁的架子。
助手弗莱迪一如既往的将最新的实验数据录入到系统库中,随后看着红色的指标,扭头对芬奇教授道:
“教授,普罗米修斯实验的参与人数不足了,需要向蜂后申请新的人体实验对象。”
“这是你这个助手该做的事。”芬奇教授头也不抬的道。
“我明白了。”弗莱迪并不在意芬奇教授的态度,作为其学生,他也早已适应了这种说话方式。
不过有一说一,若不是芬奇教授的学识和科研能力真的让人无可挑剔的话,恐怕没人愿意和这样一个脾气又臭且没一点情商的老头子合作。
弗莱迪如此想着,却是从电脑中调出了名为“盗火者”的项目。
盗火者其实就是普罗米修斯实验,但由于后者的音节太长,让有强迫症的他很难受,所以便使用了“盗火者”这个单词。
反正意思一样就是了。
在将项目进行细微更改后,弗莱迪将需求上报给了蜂后。
如今的普罗米修斯实验刚刚起步,但因为无需顾忌什么审查规则,再加上不需要考虑实验经费和回报,所以整个实验项目相当自由。
尤其是在越过心底的那道道德门槛后,弗莱迪顿时感觉,或许这才是科研实验本身该有的样子!
“感谢boss,感谢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