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思初起了大早,一张精致的小脸蛋惨白惨白,喝了不少补气血的饮品,还是一点气色都没有,整个人无精打采,病恹恹的。
每个月的这几天魏思初都不爱动,时常呆在一个地方就是一下午。
阳台上的摇篮椅没有了,魏思初去了后花园的秋千上窝着,秋千很大,外观设计模仿小鸟笼,说是秋千,更像是某种意义上的小床。
魏思初捧着手机,页面停留在和盛放的聊天记录上。
“昨晚上您可把二爷咬的不轻,手背都见红了。”王妈跟着让人把水果零食摆在秋千旁边的檀香木桌上。
魏思初没多少印象:“我咬人了?”
王妈点点头:“咬很重呢。”
魏思初那是疼到没意志了,不管什么东西在身边都死死抓着,摸到什么就抓什么, 嘴边有什么就咬什么,完全不知道谁是谁。
“那他说什么了?”魏思初挑眉,询问。
王妈想了想,如实相告:“说您不长记性。”
魏思初嘴一撇。
得。
就该咬重点。
王妈叫人上水果的时候,凑巧把一张报名表也拿了过来,规规整整的放在魏思初身边:“小姐。”
“这什么?”魏思初懒洋洋的瞥一眼。
王妈说:“好像是昨天下午沈老师走的时候给您留的,说是什么比赛的报名表,问您有没有兴趣参加,可以填一填。”
这事儿本来魏思初都没什么印象,一听王妈解释,魏思初瞬间想起来沈自临说的音乐会比赛。
“我看看。”魏思初惨白的小脸上挂着一丝兴趣。
王妈顺便拿了一支笔过来:“小姐想去吗?”
魏思初沉吟片刻,思考时骨子里的冷清气息散发到极致,她淡淡开口:“沈老师说我天赋挺好,也不知道真假。”
王妈看魏思初,那是看自己孩子似的慈爱目光,好言好语:“您要是想去,就当去玩一玩了。”
小阁楼里的人这么些年总是哄着她,想把她哄的每天都高高兴兴的,魏思初知道这些是她们的工作,也不乏很多人急功近利,想踩着她去接近盛放。
说实话,能来讨好巴结她的,都不是因为她,而是她背后的盛放。
所以魏思初经常不知道外边的人说出来的话,几分真,几分假。
是谄媚,还是实话。
沈自临说她天赋好,魏思初忽然来了兴致,大概是听多了周边人的赞美,她也想走出这个舒适圈去试试看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这个能力。
她更想证明自己。
“去玩玩。”魏思初漫不经心的提笔写字。
女孩子的字一般都偏向于娟秀工整,但魏思初不是,她的字体更娟狂凌傲,一笔一画磊落大方,都说字如其人,短短的几个字便已经看出其中更多的是狂放不羁。
以及张扬。
王妈凑过来一看,真心称赞:“小姐这字写的真漂亮,跟二爷的一模一样。”
魏思初微微蹙眉:“这是夸我,还是夸他?”
王妈脸上笑意更浓厚:“当然是夸您。”
盛放是给魏思初从小带到大的,小时候练字都是直接拿盛放写过的当字帖用,她不喜欢学习,盛放逼着她学,手把手的教,长此以往,两个人的字简直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