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宏轩这会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这位周律师好像就是故意想让对方这么做的……
不对不对,肯定不是这样,周律师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会故意这么做呢,肯定还是对方的问题。
想到这里,罗宏轩开口道:“那周律师,那我们继续等?”
周云笑道:“对,继续等,最好等这个案子判下来生效了,那才有意思呢。”
这可不是他瞎说,一个案子没判之前,其实都还有余地。
而一旦做出判决,甚至这个判决生效,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最起码,法院的系统内你这就没办法再改了,要知道,现在的法院内同样是终身追责制度。
就一个算是常识的点吧,经常打官司的同学应该都知道,二审的时候,如果法官不着急判,开庭时候有反复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想法,或者是法官把一方叫到旁边去各种私下里沟通这类型情况。
亦或者是开两次庭,甚至是把一审的证据拿出来重新质证等等情况的,都可以说明一件事,二审法官在这个案子上摇摆不定。
就是我们说的,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几率比较大。
为什么,因为二审维持原判是常态,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正常,那根本不用考虑太多,直接就会维持原判的。
走到路口,周云开口道:“行了老罗,先回去吧。”
“后面那个什么老板肯定会主动联系,包括教育部门的人,还有今天见过的这个律师都会联系你,你会很麻烦。”
“所以我建议,先到其他地方待几天,你反正现在也离婚了,提前和朋友说一声要出去放松一下。”
“不管谁打电话你都告诉他们,就说事情都交给律师了,让他们联系律师就行。”
事情走到这一步,那就是图穷匕见了。
罗宏轩闻言顿时急了:“周律师,您是觉得我顶不住压力?我没问题的,说实话,如果真的能让这些人去蹲号子,我不要钱都行!”
“我还不信他们能把我怎么样,我都这个样子了,随便他们!”
“反正我已经想好了,等这个案子做完,我就换个城市,长这么大还没好好玩过呢。”
对于他来说人生本来就这样了,从一个很有实力的老板再到现在的外卖老哥,他真的是打心里痛恨那些人。
周云笑着摆摆手道:“那是你的事,反正我给你建议了,走了啊。”
一路回到酒店,该说不说,现在住店的钱都是省律协出的……
虽然周某人再接案子的话律协已经不会出钱了,但是,他现在还是普法团队中的一员。
所以住店什么的当然得律协来出。
蓝宏博也是思考过之后认为,反正都已经到这步了,告都告了,那就这样吧。
无非就是一个工程款的纠纷而已,了不起把行政诉讼打赢后再去做个民事诉讼而已,这点事还是能罩得住的。
反正只要这边的案子做完,律协这边就通知周云普法工作已经做完,接下来就没关系了。
这次的挖坑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在一审的时候给你把情况都说的特别清楚,说你这商业秘密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正常打这个官司,首先要说用“商业秘密”来说事,就是咱们得先确认一下,这个到底是不是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有明确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所以,项目信息这个就特别容易掰扯,因为这个范围很广,里面肯定有一部分的内容没有商业价值,或者是权利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
这才是正常打这类型官司用的手法。
但周云不一样,他直接承认这是商业秘密,然后把所有重点都集中在“没有征得第三方意见”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