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总是被周围的小朋友笑话,说我是个要饭的,穿的都是破烂儿。
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喜欢做衣服,我把我养父母穿破不穿的衣服,按照自己的想法改成我自己能穿的,那时候我缝的针脚虽然很拙劣,但比穿又大又破烂的衣服已经好很多了。
渐渐的,做的多了,再加上喜欢琢磨,我做的衣服跟同学们身上穿的都不一样,有很多女孩子喜欢,都来找我让我帮忙做。
我养父母利用我就做起了裁剪生意,家里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
当我读到初中要升高中的时候,因为要住校,养父母说什么都不让我读了,让我安心在家做裁剪生意,我被他们禁锢在家里。”
芳菲的声音有些哽咽,她微微仰头,眼里有泪,凌岚儿坐着不动,静静看着芳菲,没有说话。
“瞧我,我本来以为我都放下了。”芳菲用手扇着自己泛红的眼眶,调整着自己的情绪。
“芳菲姐,我觉得你的故事都可以写出一本大女主的励志小说了,真没想到你小时候那么不容易。”凌岚儿没有半点恭维,发自肺腑的感慨。
“诶,那时候正赶上物资匮乏的七八十年代,人活的非常不容易,我养父母就想绑住我做生意,怕我读了高中翅膀硬了飞走了,不管他们了。
但我后来还是趁他们睡熟之后逃出来了,是我那个被送走的哥哥帮我逃出来的,我跑去我们镇上的裁缝店做小工,一边帮工一边上学,好不容易把高中读完,为了挣高中的学费和生活费,占去了我不少时间,我没能考上大学。
但现在想来,我就算考上,其实也没钱读大学。”
芳菲像是在自我安慰,她轻抿一口玫瑰花茶,继续回忆过去:
“高中毕业我年满十八岁了,我的养父母又要抓我回去,想着让我就近嫁了,能换上一点钱不说,还能让他们老有所依。
但没能让他们如愿,我又跑了,我跑到他们再也找不到的地方,我就跑来了上海。
你现在住的那套房子是我来上海的第三年后住进去的,在那之前我一直打游击,东跑西逛不稳定,直到我找到一家在大饭店做服务员的工作,那年我20岁,和几个小姑娘就住进了你现在住的那套房子。
我白天在饭店端盘子,晚上我还去裁缝店做兼职,做衣服是我的爱好,我一直都没放下,直到第六个年头,也就是26岁的时候,我上班的那家饭店倒闭了,房子里只剩我自己。
我那时候已经攒下五万多块钱,在当时已经算是很大一笔钱了,我重新找了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晚上读服装设计,自己一个人租下了你现在住的那套房子,当时房租才几百块钱。
两年之后,我参加了服装设计比赛拿了奖,得了一笔奖金,加上我攒的那些钱,一咬牙就把那套房子买下了,那是我在上海的第一套房,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很爱惜它。
后来我在那套房子里恋爱、结婚,创业、生孩子……捉奸、抑郁甚至……自杀,我……差一点就把自己的小命断送在里面,直到最终离婚后搬离。”
芳菲的手微微颤抖,喝光了最后一盅玫瑰花茶。
“在你之前我一直空着那套房子,它代表着我的整个青春,我挑了不知道多少的租客,才选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