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路昭云,作为副师长的千金,文工团的台柱子,多少年来,她一直都是众人眼中的聚焦点。
不管她出现在哪里,聚光灯都只会打在她的身上。
可是今天晚上的情形让她很生气。
自打她走进这间大礼堂,就觉出不对了。
虽然也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关注眼神,但那种感觉完全不一样。
如果说之前别人对她是刮目相看,崇拜又艳羡,那此刻就是审视加挑刺。
这些过去让她享受无比的目光,此刻却像是一根根针扎在她的身上。
更何况还有他们口里的那些话。
她简直没办法在大礼堂里待下去。
生气地甩开齐秀华挽住她的手,她打算离开了。
远离这个地方。
只是人越来越多,绕了好一会子,也没有找到出口,反而跟同样生气的罗小华撞了个满怀。
“你”
路昭云刚要发火,但看到罗小华身上的紫色旗袍,心里的火气没来由地就散了一半。
“你就是那个买走第一件旗袍的人?”
罗小华连忙点头,脸上带着恭维的笑。
“路同志,买的时候我就在想,是什么人才能穿那件宝蓝色的旗袍,毕竟那颜色挑人。没想到是路副师长的千金,这也太漂亮了吧”
前世她就知道这个路昭云。
为了徐镐峰,没少跟这个女人对着干。
这次来到部队后,她便把这些事情都打听清楚了。
没想到路昭云还是跟前世一样,紧抓着徐镐峰不放。
还放言非他不嫁!
这若是放在前世,她早就冲上去撕巴路昭云了。
但现在嘛
哼
徐镐峰可是她的仇人。
她巴不得这女人扑上去,搞的徐镐峰身败名裂。
要不是她现在的身份是徐建峰的老婆,徐镐峰的大嫂,她都想亲自上手了。
可路昭云不一样呀。
她是路副师长最疼爱的千金。
要是让她做些什么事?那分量可不一样。
想到此,她亲热地上前挽住路昭云的胳膊,假意震惊地打量着她,那好话不要钱的往外撒。
“路同志,你穿旗袍太漂亮了,气质这么好,一看就是千金大小姐,跟你比,我真是自惭形秽”
路昭云本来就生气没有人夸赞她穿旗袍好看,一听见这话,心里一下子就高兴了。
“是吧?你也觉得我穿这件宝蓝色的好看?”
“何止是好看,简直太惊艳了!你皮肤白,穿宝蓝色更像是美玉一般呢。我要是个男人啊,定然爱不释手,一心只想把你捧在手掌心呢”
罗小华到底是重生过的,这些话在路昭云耳朵里,那简直是闻所未闻。
当时就被夸得脸红心跳,都有一点站不稳了。
这时齐秀华也追了过来。
三个人可算是聚齐了。
没说两句话,三人便同仇敌忾,把仇恨集中到了罗文婧一个人身上。
“反正旗袍就只有这三件,如今全部都穿在我们身上,看她罗文婧用什么来显摆?”
“她呀,最好穿大棉袄来参加酒会,那才好笑呢!”
“可不就是,她本来就是乡下人,反正也不会跳舞,穿大花棉袄那不正好合适”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