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隐匿身形潜进了张员外府里。
半个时辰后,暗香回到了客栈。
王伯看着她怀里抱着一只土狗,嘴角抽了抽。
“买只狗回来干啥?路上要吃口粮不说,进城还得给它交进城费。”
月红却是很喜欢,这狗子一看就是个温顺的,带在路上解解闷也不错。
暗香却说。
“这狗是找到张小姐的关键。”
“怎么个关键法?它知道张小姐在哪?”
王伯弯着腰看着撑着两只前腿蹲坐在地上的狗子。
狗子被月红顺毛顺的舒服。
狗尾巴不停的左右摆动
两只耳朵耷拉着,狗眼睛眯起,狗嘴张着露出狗舌头,好像会笑。
暗香循循善诱的说道。
“王伯您想啊,这狗是张小姐的狗,它能不认识自己的主人?
那画像做不得数,咱们就带着狗子满大街去找。
没准狗子闻到主人的气味就冲过去了。”
“好主意。”
月红首先赞成。
在末世,狗仍然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在寻找流落在外的普通人时帮助颇多。
只不过末世环境残酷之下,狗子的数量越来越少了。
王伯
还能咋滴,狗都抱回来了,还能退货不成?
那就带着吧!不差它那一口吃的。
反正一路开销都有国公府的账房报销。
当天他们三人就带着狗去大街上到处行走。
巧了不是,到了夜里大街上依旧热闹,满街都是寻找张小姐的人。
狗子也很迷茫,这几个新主子老是将它往姑娘们身边拉,还让它闻闻味道。
有什么好闻的?
她们又不是粑粑。
就这样,一连做了几天的街溜子。
暗香的生理期都过了,还是没找到张小姐。
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再次启程。
暗香心下郁闷,这个县城没有她大展拳脚的地方不说,还倒贴了私银二两。
嗯,马车里还新晋了一个拖油瓶。
拖油瓶就是那只狗,月红给它起了个新名字。
反正原名她们也不知道,就叫它“常威”。
肚子上没有小揪揪,常威是只母狗,它也不挑食,给什么就吃什么。
最喜欢吃月红偷偷喂给它的红色棒棒肠,所以常威总是粘着月红。
出了城,繁华和喧闹被抛在身后,顺着官道走,人迹逐渐罕见。
长亭外,古道边,本该是诗情画意的地方,可惜有人煞风景。
身高九尺,满脸胡须,手持两把大板斧,腰间别着个酒葫芦。
正大大咧咧地站在路中央。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大汉扯着嗓子喊道,声音如雷,惊起了林中几只飞鸟。
车厢里的月红听到这一句险些笑出了声。
“哪来的二愣子,拦路打劫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业务。”
暗香摇了摇头,说道。
“他不是一个人,他的同伙藏在周围草丛里。”
月红一噎,凑到暗香耳边问。
“这次咋办?这种出来打劫身上可没有金银钱财,没有油水可捞。”
暗香一听这话,顿时熄了出去的心思,让王伯独自应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