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太偏僻了,没有京城好玩不说,也没大同方便!”
这里是塞外五百里!
从大同到这里,快马加鞭,都要不止一天一夜。
大明骑兵,起码要四五天才能赶到!
所以,鞑靼人要是来了,真的发生战斗,几乎只能孤军奋战!
张山风在自家小院里,起身指着远方一望无际的平原,问道:“这里,你看到了什么?”
云衣无聊的啃了一块不知道什么肉,嘟囔道:“除了荒草,还是荒草!”
“错,是数以万计的土地,这里——将是另一个琼州!”
张山风心情澎湃的讲着,“只要我,以及我的骷髅师,能像一面盾牌一样,驻扎在这里。
那么,后方——将是数十万,百万计的土地,可以开垦!”
云衣翻了白眼,这是当她傻吗?
“这破地方,能种出什么?
水稻就别想了,小麦,高粱估计都难!”
张山风就知道云衣担忧这个,所以一早就有准备:“玉米!
我已经让人去琼州了,打算运些过来,当作种子!
玉米抗旱抗寒,能在这里生长,虽然产量不确定,大概率是比琼州产量更低,有可能一石都没有。
但是!
无妨!
咱们在这里,没人争,没人抢,有的是土地!”
云衣还是很担忧,“怎么就没人抢了,鞑靼人每年冬天,都要来一波洗劫。”
鞑靼铁骑常常骚扰边境,就跟逛自己家一样!
张山风一点也没担心鞑靼人:“那就将他们打回去,打的他们怕了,自然就不敢来了!”
云衣看着张山风,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既有崇拜,也有担忧,还有些不信。
反正很复杂,让她不知道怎么表达。
崇拜是因为,张山风确实做到了击退鞑靼铁骑,而且是在兵力悬殊的情况下。
担忧自然不需要多说,鞑靼铁骑的名头,不需要宣传。
不信是因为这些东西,太过于虚无缥缈了,已经超乎了她的理解。
云衣不知可否,甚至略带抱怨的问道:“就算打跑了鞑靼人,那又如何?
咱们真的要在这里,待一辈子吗?”
她其实是不愿意的。
换任何人都不愿意,一辈子在这里担惊受怕。
更何况,她不喜欢这里寒冷的天气。
她的嘻嘻哈哈,花花绿绿一大堆毒物,一年有一半时间,都在冬眠!
张山风看着云衣,没有回答,而是正色道:“曾经有一位伟大的人说过,枪杆子里出……!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云衣摇了摇头:“……”
显然,她是不可能理解。
张山风迎着朝霞,单手负后!
咱们在这里练兵,强兵,就是为了能打得鞑靼人不敢犯境!
那时候,咱们自然也能,打得朝堂上那些人不敢吭声!
到时候,我们去哪儿,他们管的着吗?”
“哈哈哈!
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云衣一阵娇笑,笑魇如花,随即问道:“怎么没听说过那么伟大的人呢?”
张山风噎住了:“……”
说这话的人,还没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