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一旁的姜绵绵听到沈修的话,连忙点头应和道:“对对对,老二,你现在赶快去医馆好好瞧一瞧吧。
我听说这人咬的伤口,有时候也是会染上病的,你最好去找位医术高明的大夫给你好好看看。”
这时,一旁的黎听雪突然露出一副惊恐的表情,失声叫道:“什么?竟然还有这种事?被人咬了也会得那种可怕的疯病吗?
哎呀,这可怎么办?我家皓晨之前也曾被柳大人的孙子咬伤过,那我现在是不是得赶紧写封书信,让人快马加鞭送回老家,叫小弟立刻带着他去找大夫看病啊?”
姜绵绵一脸无奈地摇着头,摆着手说道:“哎呀,真的不用这么紧张啦!小孩子嘛,他们之间打打闹闹、偶尔互相抓一下或者咬一口都是常有的事,哪能这么娇气呀。
我觉得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的,如果你还是心里放不下,等咱们一回到家,马上就写信问问情况呗。”
而刚刚走掉何文轩,说实话,估计他自己都不太清楚,小时候到底有没有被咬过。毕竟那时候他年纪小,很多事情早就记不清了。
这时,只见沈修瑾突然惊呼一声:“啊,何文轩……我草你大爷的”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像是想起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事情一样。
原来,他隐约记得何文轩的父亲曾经跟他开玩笑提过一句,说何文轩小时候有一次玩耍时不小心被一只狗咬伤了屁股。
他确实也在何文轩洗澡的时候,好奇的瞧过,他屁股上确实有两个点点的小疤痕呢!
完了,完了,完了,坏菜了!
他会不会传染上疯狗病啊?
想到这里,沈修瑾顿时吓得慌了神,二话不说,立马撒开腿的就往医馆飞奔而去。
他跑得如此之快,以至于其他人只看到了一道残影一闪而过的画面,弄的屋里的几人是一脸的懵逼。
没过多久,沈修瑾坐车来到了京城最负盛名的医馆——济安堂。
他径直冲进医馆内,大声呼喊着让医馆最好大夫前来帮忙处理伤口,最重要的是看看他到底会不会传染上疯狗病。
经过老大夫的一番忙碌之后,终于将他的伤口包扎妥当。
当沈修瑾确定自己不会传染上疯狗病后,那颗悬着的心这才放下了下来,不过,老大夫还是给他开了一张治愈伤口的药方子,让他去抓药喝几天。
沈修瑾看着八两手里提着的十几包的药材,便准备起身离开医馆。
却未曾料到,就在他转身之际,竟与刚从隔间走出来的何文轩撞了个正着。
一见到这个二傻子,沈修瑾便立刻想起了那个瘟神,不禁暗自嘀咕道:“真是倒霉催的一天!怎么在这里还会碰上这家伙!”
只见沈修瑾抬起自己那只包扎得严严实实的手臂,故意在何文轩面前晃来晃去,同时气鼓鼓地嚷嚷起来:
“瞧见没有?看看我的胳膊!都是拜你所赐啊!我不仅受了伤,还被迫买了好几包治疗被疯狗乱咬人的药呢!”
何文轩闻言,狠狠地瞪了沈修瑾一眼,用手指着他道:“沈修瑾,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暗骂我是狗?”
沈修瑾见状,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阴阳怪气地回应道:“哎呀,这可不好说哟~说不定呢!毕竟有些事情可不是想忘就能忘掉的。
你小时候曾经被狗咬过屁股这件事,可是你爹亲口告诉我的哟!所以嘛,谁能保证你如今有没有染上疯狗病呀?
现在我被你咬成这样子,自然要小心谨慎一些,以防万一啊!我当然要找了京城最厉害的大夫给我瞧瞧喽!”
“唉!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呢,竟然还莫名其妙地咬了我一口!难不成你这会儿是犯病啦?还有,你就说说看吧!
我自从碰到她后,是不是就倒霉到了极点,瞧瞧我的手臂,被你咬得惨不忍睹的样子,还得自掏腰包来这里看病,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啊!”
沈修瑾一边故意抱怨着,一边用手指着被咬的伤口处,那模样看起来却十分的气人。
何文轩“……”
然而,面对沈修瑾连珠炮似的指责与质问,何文轩气得直咬牙切齿,瞪着沈修瑾离去的背影,最后实在忍不住跺了跺脚,以此发泄心中的怒火。
就在这时,何文轩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自言自语道:“奇怪,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自己曾被狗咬伤过呢?
还有我爹也是,好端端的干嘛要跟沈修瑾提起这事,这下可好,平白无故让我被那个可恶的家伙好生嘲笑讥讽了一顿!”
越想越是觉得憋屈何文轩,随后转过头看向医馆的隔间,想着刚刚被自己半推半哄着来看大夫的苏浅浅。
不知为何,当何文轩再次走进去,看到苏浅浅的那一瞬间时,他只觉后脊背猛地涌起一阵寒意,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