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不能这样子说,但不代表不能这样子做,这个羊毛就是必须抵着儿科来薅啊,至少方向是非常明确的。
其实,岳阳还有一个领域,就是中医正骨领域。
但是,岳阳真的跟敖国飞不熟悉,所以暂时不敢往这方面想。如果没有人打配合的话,这一身的本事从何而来,怎么解释?
虽然网文盛行,大家脑洞大开,但并不意味着现实的接受能力也大开,不想变成切片的话,自己最好还是不要暴露神级芯片。
还有一点就是,儿科的患者都是小孩,一旦中间诊治出错,后续就算调整回来,对患者的损伤也是非常大的。岳阳既然有这样的能力,肯定要最大程度发挥好,所以,在儿科大有市场、很有必要啊。
不过,岳阳刚想去儿科转转,又被投诉牵扯住了。
患者陈某,50岁,一年前,因为体检时发现疑似结肠癌,通过结肠镜明确结肠癌的诊断之后,在双大附一行横结肠扩大根治+胰体尾部切除+脾切除+肝转移癌切除手术+远端胃大部分切除手术,手术完毕之后,患者存活了两个多月,最终因为癌广泛转移病肺部感染、感染性休克、多器官脏器衰竭而死亡。
结肠癌在南方地区高发,可能与遗传环境因素有关,也可能与饮食习惯有关,有点地方很喜欢吃一些腌制的食物。结肠癌的诊断,一般可以通过肛门指检,简单发现问题。
患者家属拿着《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哭着对岳阳说,“原本,我们家老陈可以多活几年的,就是医生擅自做主,做的手术太大了,搞得老陈身体撑不住,就死掉了。这个医生太黑心了,一下子就将我家老陈搞死了。”
使用ai稍微扫描分析,岳阳便明白了老太太的心态了。
癌症这东西,很多人都觉得,如果不动它(不保守治疗的意思,就是不化疗、不放疗、不手术),加上对患者善意欺骗,可以保留患者一段时间的生命。
相对的观点是,积极治疗,争取更好的预后和生存质量。
但是,人只有一个,方向也不能同时选择两个。
所以,当出现了无法接受的结果的时候,一定是后悔为什么没有做另外一个选择。
老太太也是这种情况。
但患者(老陈)患病之后,想通过手术延长寿命(比保守治疗长个五年、十年),手术失败后,又无法接受结果……
等待老太太平静之后,岳阳将相关的信息登记好。
岳阳看着《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的结论,就觉得糟糕啊。这个家属一来,就带着《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显然后面有人指点过的。
岳阳安慰了一下患者家属,收下了《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复印件,并与原件简单核对了一下。
因为这次患者家属的要求比较高,要求赔偿一百万元,岳阳以这个赔偿过高,院方需要先研究一下为理由,就让患者家属先回去了。
家属走后,岳阳调出来了病案。由于是死亡病历,而且也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所以病案非常齐全了。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认为,医方主要存在以下过失行为:
1术中擅自更改手术方式、扩大手术范围。(不该切的,擅自切掉了。)
2未详实告知手术风险及替代方案,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简单,和实际风险相距甚大。(手术风险讲得不够清楚,重要的风险提示得不够充分。)
3术中根据肉眼所见怀疑邻近器官受肿瘤侵犯时,未行活检明确诊断而对多个重要器官进行大部切除或全切除,术后标本经病理检查不能证实有肿瘤侵犯或转移。(还是切多了。)
4肿瘤治疗目的首先是根除肿瘤,提高生存率;在肿瘤无法根除时,应以减轻病痛、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命为主。患者年老,患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耐受性差,多器官受累,又属结肠癌晚期,不宜行根治术。(这个是指医生选择手术的方式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5术前检查发现伴肝转移时,应先行化疗再进行手术,本例术前未行化疗。(指明确违反诊疗规范了。)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是,医疗过失加速恶性肿瘤的恶化进展,使患者各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及全身抵抗力、免疫力降低而致术后短期死亡。
这个病例,第三方的鉴定已经写得清清楚楚了,而且病人已经死亡了,不存在任何补救的可能性了。后续能够谈的,就是赔偿的问题了。
但是,作为医生来说,也是觉得非常冤枉,横结肠癌合并肝转移属于世界性的医疗难题,诊治难、死亡率高,医生的诊治并非是患者死亡终局的根本原因,医生已经尽了所有能够尽的努力了,发生这种意外,并非医生所愿,也不是当前的医疗技术水平所能够决定的。
核心的问题,就是诊治的规模和方向,由谁决定。医生有没有暗示或者怂恿患者和家属做这个手术。
法律上,在这个方面,医生只能提出参考,最终决定的只能是患者和患者家属。
但是,这么大的医疗队伍,有没有蛀虫和败类呢?
必然是有的,最近被判决的某位医生,就是以欺骗患者有癌症之名,行倒卖器官之实。(大家可以网络搜素,绝非为爱生恨生搬硬造)
所以,在这一点来说,鉴定意见已经写的明明白白了,手术术前告知做得不够充分,导致患者和家属对这个手术根治有了过多的期待。
其实,对这些手术治疗把握的判断,确实是一个大难题。因为真的很难量化,说得过多的话,患者和家属期待过大,万一出了问题,就会揪住不放;说得太小,好像在吓唬患者和家属一样。
但是,总体而言,医生的研判偏于保守,就是明明有把握的,会说有六成把握。
而在这个案件当中,医生给患者和家属留下了太多想象的空间(往好的方面想象),显然是跟正常情况不符的。
最要命的一点,从这份《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来看,第三方的立场好像也是站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