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肯定没办过,你忘了,我们看过他家的户籍本,户籍本上小珊的身份就是他们两个的亲闺女。如果办了领养证明的话,上面是会有标注的,一般会标注为养女,不过如果强硬要求不标注成养女,也可以只标注女儿,但是会有一个很小的下划线,以此来区分。
同时数据库里会记录的很清楚。
该是养女就只会是养女。
他家的户籍本没有问题,也没有下划线,所以应该是他们夫妻俩不知道走了什么关系,把她登记成了亲女儿。”
“唉,当时应该是好心,不想让小珊发现端倪,结果没想到现在反倒成了麻烦,连想要给他们收尸都不方便。”
“还有这些区别吗?”
赵婶估计根本没了解过这些,所以对此真不大知情,此时还有些迷糊呢。
紧接着,丁水又跟他们细聊了一会儿,赵婶更是回忆了一下过去,最后赵叔还顺带着提点了一下丁水,告诉她泰安镇的镇政府临时办公地点在哪,去那边兴许能了解更多信息,也能把一些证明办下来:“小珊,你可要抓紧时间。
听说因为泰安镇已经彻底没了,上面可能会取消现在这个办公点,连泰安镇政府也会取消掉,到时候再想开证明恐怕就麻烦了,你得抓紧时间搞定。”
“是吗?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以后有空再来看你们。”
不管如何,拿回原身养父母的尸体都是件极其重要的事,不想再耽误时间的丁水很快就起身告辞离开,前往赵叔指点的临时办公地点,咨询相关问题。
之后就是一系列走流程的操作。
虽然很繁琐麻烦,但丁水总算顺利办下了一系列证明,并且发现了她养父母更多奇怪的点。比如说镇政府的数据库里找不到任何有关于他们俩三十年前的记录,按理讲,太过详细的记录可能确实不应该有,但怎么着也得有个原籍之类的信息,然而这方面,也是空白。
又比如还有邻居说,三十年前的原身养父母经常出差,常年不着家,有时候夫妻俩一年可能只回来不到一个月。
直到有了原身这么个闺女。
他们可能才换了一个新工作,不怎么再外出,有时候好几年都不出远门。
这些信息综合起来,虽然目前还没办法分析出原身养父母的具体身份,以及彼此之间又发生了些什么,但至少可以肯定,这件事,包括原身养父母的情况,真实身份之类肯定跟张家有关系。
不过为了早点把养父母的尸体领回来,丁水只能暂时先将疑惑压下,转而继续去本地医疗机构,调取养父母的医疗记录,并询问有没有他们基因序列。
结果也是失望。
他们没有任何医疗记录,自然也就更不存在基因序列了,连血液样本都没有,可见他们俩的身份确实很有问题。
最后,丁水是身心俱疲的找了个旅馆住下,然后拨通先前赵雅留给她的那个私人电话,将自己目前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明,以及可以跟她说的情况,全部跟她详细说了一遍,并询问她的意见。
“你这个情况还真比较麻烦。
说句不大好听的,就你目前提供的这些资料,都难以证明那两具尸体是你养父母的尸体。这样,我再给你说几个证明,你把这几个证明也办下来,然后我可以试着帮你申请一下,但我不能保证成功啊。因为你目前只能提供一些侧面证据,并没有特别直接的相关证据。
本来根据登机记录,监控之类一系列证据,你养父母身份是确凿无疑的。
现在你这么一弄的话,我估计保险公司那边肯定会拿这方面做文章,反正你现在也不缺钱,我有一个建议,你姑且听听,要是觉得不满意就当我没说。
以你现在提供的这些证明,如果你坚持索赔的话,保险公司那边肯定会从中作梗,毕竟赔偿金额挺高,他们现在是能少赔一个是一个。要是你能跟保险公司那边达成默契,少要些赔偿或者不要赔偿的话,没有保险公司从中作梗。
整体流程进行的会顺利点。”
赵雅真不是收了保险公司的钱,在替保险公司说话,其他受难者家属经过基因鉴定之后确定彼此身份,各方面证据齐全,索赔属于理所当然的事情,哪怕是保险公司,也没有什么办法挣扎。
最多设法少担点责任,少赔点。
但丁水这是真麻烦,她父母的户籍上,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可现在她的基因鉴定结果与那两具焦尸对不上,保险公司那边拿这一点做文章简直不要太容易,比如否认那两具焦尸是丁水的父母,或者怀疑丁水的父母在诈死骗保。
哪怕双方证据都不足。
那也足以让此事陷入僵持。
“这样啊,那行,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保险公司的人,能不能帮我说和?”
丁水想了想,还是觉得赶紧把自己养父母的尸体弄回来最重要,其他细枝末节以及赔偿就算了吧,反正估摸着一个人最多赔几千万,加起来都不到一个亿,她也不缺这点,没必要自找麻烦。
如果实在不甘心,或者不爽,大不了等把尸体领回来再打官司也没问题。
然而赵雅听了这话却很不满:
“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以为我是跟保险公司有什么勾结才替他们说话?而且我也不是替他们说话,我是为……”
“哎呀,抱歉抱歉,赵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想着你们应该经常跟保险公司打交道,至少能知道跟谁对接这件事,我对此是真的一无所知!!”
“实在对不起……”
丁水也已经发觉自己刚刚那番话当中的不妥,赶忙滑跪道歉,请求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