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侯爷虽然鲜少在街坊露面,却一直是话题舆论的中心。
世人向来是贪慕权贵的。
有钱的人想有权,有权的人想更有权。
恰巧顾云澈两者皆有,又生了一副好皮囊,让人实在是不知道上天究竟给他关了哪扇窗。
沈知凝跟玉珠赶到千味楼的时候,便见门前停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马匹毛色光滑亮顺,一看便是千金难求的汗血宝马。
她衬着玉珠的掩护下车,路过马儿身边时,它微微倨傲的踢动前蹄。
这样傲娇且名贵的玩意儿,一看就是顾云澈带来的。
沈知凝看了一会,便抬脚踏进了千味楼。
酒楼外人声嘈杂,热闹非凡,酒楼内却安静的出奇,甚至台上都不见乐姬演奏。
愣神间,不远处便传来了沉稳有力的脚步声。
沈知凝回头,只看见到紫色锦袍的一角,还未看清面容,下一刻,她的眼睛就被遮住了。
她背靠在男人身上,耳边传来炙热的呼吸声。
“凝儿,你猜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
少年讨巧似地从怀中取出一只嵌紫晶兔金簪,然后松开了盖在少女眼上的手。
“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好看?”
“这可是外邦进贡的,整个大庆你也找不到第二件。”
顾云澈的话一句接一句,径直就把那根簪子塞到沈知凝手里,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他只觉得,这簪子旁人都配不上,只有他的凝儿才能配得上!
沈知凝看着手中那根精致可爱的簪子,通体是用红宝石雕成的兔子形状,眼睛是用绿水晶点缀的。
她拿在手中看了一圈,才道:“确实不是俗物,想来小侯爷寻这簪子也费了不少功夫。”
得了沈知凝的夸赞,顾云澈眉宇间都洋溢着喜气。
“那当然,我送给凝儿的东西只能是最好的!哪是其他人送来的那些庸脂俗粉能比的?”
“来,我给你戴上。”
少年拿过金簪,温柔地插到她发间。
动作虽然生疏了些,但眼底的柔情和关爱不像是假的,那股在外人面前不可一世的模样,好像在她这里都全然消失了。
虽然沈知凝能理解他的想法,但是这种亲密的举动还是有些太让人震撼了。
顾云澈常年跟着镇北侯习武,日子久了,手上自然磨出一层茧子来,他的手指顺着发间滑到沈知凝娇嫩的脸蛋上时,两人身上都瞬间升起酥麻的电流,密密麻麻地往身体里钻。
呼吸好像都在一瞬停住了。
沈知凝脸颊羞红,即使她灵魂再成熟,可也抵不过这具稚嫩的身子。
“顾云澈!你干什么!”
她一把拍开还停留在那娇嫩脸庞上的手掌。
顾云澈也是第一次离一个女子这般近。
他自幼丧母,父亲往日里教给他的都是男子要像金石一般有气概,所以他从小便在军营里泡着,别说看不见女子了,就连雌性的动物都很少看到。
此刻,他就这样垂眸看着她,寂静无声的空气里,仿佛有丝缕暧昧浮动。
距离实在是太近了,近到只要他略微低头,就可以触碰到她的唇瓣。
“顾云澈!你这样是不是有些太轻浮了?”
沈知凝蹙眉。
顾云澈这才发觉,少女的脸颊已然染上绯色的红晕,他方才竟没发觉自己在不经意间摸了她的脸这样的行为对一个还未婚嫁的女子来说,确实有些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