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她很清楚,能享受那种待遇的人太少了,绝大多数人干的都是苦活累活,为了赶工,什么三班倒那是说上就要上,甚至还可能吃睡都在车间里。
是的,明明家属楼就在厂子里,为了赶工,有的人也会选择不回家。
在乡下,她见过田边搭着脚休息的汉子,脚板坑坑洼洼的,里面还有沙土。
乡下天气好点,很多人都不穿鞋直接家里田里的跑,那些沙土直接嵌到皮肉里面,不用针细细的挑,都弄不出来。
因为第一次看到太过惊奇,她还盯着人家脚板看了好一会儿,结果那几个一起歇脚的人脚都是这样的,就跟不知道痛一样,大家就一句话:习惯了。
城里的工人也没好到哪里去,她在化工厂上班的时候就见不少人皮肤粗糙得不像话,明明很少晒太阳,皮肤却是暗黑的。
还记得第一次见左婶的男人,那双手千沟万壑,油污顺着手指的纹理完全浸到皮肉里面,哪怕看着他用肥皂洗手,那些污垢也都洗不掉,食指和拇指还都已经变型了。
她两种苦都吃不来。
还是想找那种一杯茶、一份报纸就能轻轻松松上一天班的活。
工资低点也没关系,只要有医保就行了。
现在的职工看病基本不要钱,每个时代都有利有弊,能弄个看病住院不要钱,这辈子她就高枕无忧了。
真的要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还是得靠社会进步才行。
夏黎一时半会也没想出来做什么有用。
改变自己的小家容易,这时候的华国真的太穷了,辛苦真的是整个时代的底色。
等等,她一条立志躺平的咸鱼怎么会有这么宏大的想法?能改变一点点已经很了不起了,她可不是那种勇担负重任的人。
回去夏黎问傅明晖的意思:“你想留在京市吗?”
以前她是无所谓的,但是夏曦已经在京市上班了,她就有留在京市的想法了。
万一她妈跟她哥留在京市呢?
况且生活在大城市还是比在小地方要舒服。
傅明晖道:“你想去别的地方我就去别的地方,你想留下我就跟你留下。”
“你都不考虑你妈吗?”夏黎有些不忍,但很快又后悔这么问了。
不管沈静现在的态度如何,在前面的二十多年,她跟傅父比,也没给他多少温情。
一次次的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偏心别的孩子,谁的滋味都不会好受。
哪怕现在能够和平共处,普通人也很难做到毫无芥蒂。
若是旁人也就算了,偏偏还是母亲,渴望却得不到。
长大了,独立了,那个妈才醒悟,没那么需要了。
母子俩能和平共处已经是最好的状态了,他的人生选择里,父亲已经不重要,母亲也只是留着点情面了。
夏黎轻轻的靠在他的肩膀上,用力的抱着他的胳膊,语气中带着任性:“你妈反对也没用,你这条命都是我 ,你这个人自然是我的。”
不用他去面对孝与不孝,是她就这么任性。
她可是花了大把的积分才确定,他很吃这一套。
对,就是喜欢听自己说他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