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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琅手里是一杯程弈刚刚调制好的、并不复杂的蓝色鸡尾酒,冰块在杯中轻轻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与大理石的冷感相得益彰。
程弈则继续特调他最喜欢的朗姆酒。
受多年洋酒文化的熏陶,林琅总结了一套酒与人格的对应关系,比如:
白兰地(brandy),代表一种传承、传统、优雅、享受,一般是祖上有人撑腰、有点闲钱的老登喜欢;
威士忌(whisky),乍一听复杂、深思、有内涵,其实这几年,更取悦了那些初尝跨越阶层之喜,又要摆上逼格的新贵;
金酒(gin),这名儿一亮出来,就显得金贵、精致,有小资品味和现代感,所以适合都市丽人彰显时尚感,表达小确幸;
伏特加(vodka),诞生于战斗民族,口味就是老毛子性格里的直接、勇猛、果敢,所以比较适合快节奏、高效率,想加速推进信任关系的社交场合;
龙舌兰(tequila),墨西哥的国酒,热情、活力、性感,但反面是会显得情绪不稳定;
朗姆(rum),加勒比海地区最廉价的甘蔗蒸馏水儿,海盗们常用来壮胆的冒险饮料,这几年经本土改造,这酒的性格,更像是个性情粗旷、向往自由、拿着木棍蹦来跳去的小野人。
……
而眼前男人喜欢朗姆,足以见得他精致西装下的闷骚难耐、欲求不满。
看着他调酒的背影,林琅开始幻想那具身体里,藏着一只生在东方现代社会,不停模仿、不断cos正人君子,却苦于无法释放,被动等待救援的古巴小野猫。
……
在程弈转身的那一刻,林琅勾了勾眸子,眼神里烧起了一团红色的欲望。
2秒后,国内985名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连续4年国奖得主,现任一家独角兽科技公司的高级营销专家,迅速打乱并重新组织脑内语言,用朴实、理智的词藻,对着那个男人,优雅品评起来——
“都说喜爱朗姆酒的男人,有七大特征:
一是独立,喜欢单独面对生活的困难和挑战,不轻易依赖他人;
二是情感内敛,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
三是孤独,缺少朋友或家人的陪伴,难以排解内心的孤独感;
四是以自我为中心,在某些情况下,不太顾及他人的感受;
五是英雄主义色彩,倾向于不认输的精神,在面对挑战时会表现出坚强和勇敢;
六是喜欢冒险,通常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愿意尝试和探索未知的领域;
七是带有孩子气,可能在某些方面保持着童真,不愿意完全按照现实的规则来妥协。
但认识程弈你短短3个小时,我看到了除这七大特征之外的,独属于你自己的特质。”
直呼其名。
过瘾!
自他转过身来,酒杯放在吧台上,眼神一刻都没离开过自己。
过瘾!
每一个特征讲完,都令他眼前一亮,瞳孔放光。
不能更过瘾!
接下来,
他自己的鱼饵,
我亲眼看着他来咬!
……
“哈哈,你是想用3个小时就看透我?林总。”
程弈的招式非常简单——
关键时刻,从不接话。
就把对方挖的坑,原原本本晾在那里,眼睁睁看着。
反正我不尴尬。
谁挖坑,谁尴尬。
想到这里,程弈嘴角上扬了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
……
林琅低头笑了笑,随后抬头,迎上程弈的目光:“看透不敢说,但90准确率是有的,这个,你心里也清楚。”
“阅男无数,所以让你这么自信吗?”
程弈拿起刚刚放下的酒杯,碰了碰林琅身前的蓝色鸡尾酒杯,一声小小的脆响,程弈眼神示意,稍作等待。
林琅伸手,酒杯举到嘴边,停留了一下——
“就算阅女无数,你不也要亲自试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