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走了。”
说着,咸湿上了车,准备回湾仔。
联合社一共就两块地盘,一个是位于湾仔,一个是位于荃湾。
联合社在荃湾的地盘,有四条街,而在湾仔只有一条街。
看似花弗更有优势。
但是,跟湾仔比起来,荃湾的四条街地盘,产出连湾仔的四分之一都没有。
“!”
看着咸湿坐着虎头奔离开,花费心中嫉妒的骂了一声。
然后,上了自己的破皇冠。
“回荃湾。”
车上,花弗越想越气。
他咸湿凭什么?
不就是会拍马屁,甘当龙叔的一条狗吗?
论能力,比自己又强多少?
“老东西,你等着。”
花弗心中,把龙叔也给恨上了。
回到地盘之后,花弗心中不爽,去了夜总会,叫了好几个妹子陪自己耍。
“老大,不好了,洪兴的人杀过来了。”
就在花弗玩的正嗨时候,忽然他的小弟,冲了进来,一脸慌张的道。
“什么?”
花弗闻言,原本喝醉的他,顿时醒酒了。
“洪兴?”
“现在情况怎么样了?”花弗对着小弟急忙问道。
“老大,我们已经丢了一条街的地盘了,剩下的也岌岌可危了。”小弟慌乱的回答着。
“洪兴来的多少人?”
“有二百多人吧。”
“就二百多人?你们都挡不住了?”花弗闻言,顿时脸色黑了下来。
如果人多也就罢了,他也认了。
关键是,洪兴就出动二百多人,你跟我说挡不住了?
要知道,花弗手下,可是有六七百人呢。
“老大,洪兴那边猛的不像人,弟兄们真的打不过啊。”小弟也无奈。
洪兴那边的人,每一个人都如狼似虎一样。
看似对方人不多,比他们少了好几倍,但是却能杀的他们人仰马翻,根本就挡不住。
“!
一帮废物。”
花弗骂了一句,然后道:“把所有人都给我召集起来,老子就不信了,老子打不过你洪兴,难道还能被你洪兴二百人给灭了?”
在这个社团晒马的年代,大家普遍认为,人多实力就强。
如果洪兴但凡派出来一千人,他可能马上就跑了。
可是,洪兴就来二百多人,也想让他们跑?
开玩笑,你当我花弗吓大的?
有了花弗的命令,十多分钟之后,就召集了三百多人不到四百人的样子。
“弟兄们,跟我砍回去。”花弗大吼一声,然后带着三百多人,浩浩荡荡的过去。
此刻,花弗这边已经丢了两条街的地盘了。
终于,双方队伍,在街角碰面了。
一方是洪兴战堂的副堂主蓝虎,带着狮头和刀仔两个头目,还有二百多人战堂的普通成员。
另一方,则是花弗,带领着自己小弟三百多人,将近四百人左右。
“!老子跟你们洪兴井水不犯河水,今天你们洪兴踩过界了,兄弟们给我杀。”花弗大喊一声,然后带着人杀了过去。
“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