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桐打开一看,里面是她昨晚用过的那套精致的银针和一只小巧的女式手表,手表的指针上有荧光,晚上也能看清时间的那种,应该价值不菲。
之外,竟还有一把带鞘的军用匕首。
林力适时地补了一句,“老大说这些是他私人送给吴同志的,请务必收下。”
从林力口中得知,秦熠昨晚已连夜上京,后面待马六恢复一些,他们也会押送马六和张奎离开,想来以后与他们这一行人怕是也不会见面了。
这几样东西选得甚是妥帖,都是苏桐用得上的。
想想秦熠也不像是缺钱的主,虽已跟他说两清,但多收他点谢礼也不为过,便点头笑纳了。
——————
时间晃起来飞快,转眼苏桐已在县医院住了快半个月了。
托“英雄”称号的福,住院以来一概费用都是公家出,医院里吃得好睡得好,还有营养液补充。
苏桐的身体总算是补回来一些,相比起进院时的状况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蒋平路在苏桐出院的前一天来了趟医院,上次回去后蒋平路就把苏桐反映的情况又查了一遍。
发现陈友栓和王二宝确实没说实话,虽然他们百般抵赖,一口咬定是吴家大丫不想出嫁才撞了柱子。
但是禁不住蒋平路上次在省局同志面前落了脸,这次铁了心要查个水落石出。
遂拿出各种刑侦手段反复审问,俩人不得已承认了强奸未遂的事实,只是不知为何死活不承认是吴冬玲唆使了他们。
但也因为“未遂”,陈友栓和王二宝从被拘留三天改成了农场改造三个月。
这处罚看起来不重,但在这年代也算是声名扫地,怕是会一辈子都让人戳脊梁骨。
王桂兰和吴冬玲则是到镇派出所接受普法教育一星期,相比起那两人,她们这处罚还真是不痛不痒。
外人不知内情,还觉得蒋平路有些小题大做了。
虽然这样的结果离他们该受的惩罚远远不够,毕竟原主是真的丢了性命。
但社会现状如此,苏桐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蒋平路在这件事上已经尽力了。
和蒋平路同来的还有县革委会的一位干事,给苏桐送上了五十元奖金,锦旗什么的据说会直接送到村里去。
这是县里对她见义勇为的奖励,和秦熠说的组织上的那种奖励并不是一回事。
奖金原本是要和锦旗一起送到村里再发的,还是听了蒋平路和县公安局同志的建议,上面才决定先把奖金送到苏桐个人手上。
苏桐拿着五十元,知道在这个年代这也算得上是一笔钱了。
原主就是因为五十元彩礼丢了性命,即便不丢性命大概也会因为五十元而被左右了婚姻,荒唐而隐忍地度过一生。
她叹了口气,下午就揣着钱到街上逛了逛。
七十年代的县城,没有什么高楼,街道也不宽,行人穿着大多是蓝黑两色,服装款式也大多臃肿而肥大。
冬日清冷,常绿植物不多,大多树木伸展着枯枝,一眼看过去,像一幅陈旧而单调的图画。
这是一个严肃而灰暗的年代,但也是一个百废俱兴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