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虽然张厅长给的时间是三天。
但其实只有一天。
正常来说,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疑人,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
但是案情重大复杂,且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可以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批准,延长到二十四个小时。
超过这个时间,就需要申请逮捕令了。
而逮捕一个人,可以被关多少天呢?
三十七天。
在现代技术的手段加持下,三十七天,破案时间完全足够。
但微胖男不一样,压根逮捕不了。
因为警方连逮捕他的证据都不足。
这微胖男是个瘾君子,有毒瘾在身上,为了吸毒方便,这货平时住的地方,是缺少监控的城中村。
零星几个监控,根本拍不到有用信息。
在微胖男被移交到市警察局的这八个小时里,警方已经以微胖男的家为中心,把方圆十里的监控查遍了。
甚至于,把微胖男家里翻了个底朝天。
床头,床下,床上,包括马桶……
但什么也没查到。
这货家里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
周围邻居对微胖男的评价也是非常好的,起码没有负面的评价。
【一个呆呆的小胖子。】
【深居简出的宅男】
【短短的也很可爱】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嫌疑人知道杀人跟吸毒哪个罪要严重些,因此仗着自己吸毒,一口咬定匕首是自己捡的。
问他在哪儿捡的,他直接说自己当时吸毒,记不清了。
说完后,微胖男求警察快点把他送社区去戒毒。
现场好几个心理专家通过微表情都判断出对方在说谎了,可警方就是拿他没办法。
“这小子,把尸体藏在哪儿了呢?”李卫国看着单向玻璃后的微胖男,双手交叉在胸前,沉思起来。
脑海中,春城市的地图缓缓浮现。
在他当警察这二十年,可以说,春城市的每一条街道,他都熟记于心。
家里没有藏尸体。
家周围也没有藏尸体。
春城市繁华的区域,肯定也不可能藏尸体的。
毕竟环卫工人是每天都有在打扫。
如果藏了尸体,恐怕当天就被发现了。
排除掉上面的选项,最后,李卫国脑海中的地图,剩下了春城市的各大下水道,偏僻的公园池塘,以及郊区。
但即使这样,要找出抛尸地点,依旧是很难的。
起码不可能在十二个小时内找出来。
这时,鉴定科的一名警察走进了暗室,手里拿着一份报告,递给了李卫国。
“李局,我们用最新的技术鉴定出来了,目前匕首握把上的指纹提取不出来,凶手应该是戴了手套,或者是撕开了手指上的指纹。”
“匕首上面的血迹,是来自三个人的。”
“根据数据库对比,这三人都是成年女性,我们关注了对方的社交帐号,发现她们两个月前一起开车出去自驾游了。”
“另外她们三人的社交账户最近的登录时间,都在两个月前。”
“消费记录也都在两个月前。”
“基本可以判断为死亡或者是被囚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