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兴奋的大吼了一声,便迈开步伐,疾速奔跑起来,身手不凡的他,在山林之中,如履平地,却不想,误入一片野梅林,意外听到了熟悉的呼救声。
“放,放开我……你这个畜生,畜生……啊……不要……”
袁朗听到呼救,不用多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心中顿生怒意,连忙寻声而去,不多时,便在一片半人多高的茅草丛中,见到一黑壮青年正半跪在草丛中,撕扯着身下那满面泪痕,几乎衣不蔽体的少年,嘴里还不干不净的叫骂着。
“你个小蹄子,好人家谁还会要你这个20岁的老哥儿?”
“放开我,放开我,救命……”
啪!
黑壮青年一巴掌扇在少年白皙的脸颊上,那半边脸瞬间红肿起来。
“我告诉你,你今天是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袁朗见少年被如此欺凌,再也忍不住,随即折下树枝,运用内劲,射向正在逞凶行恶的黑壮青年。
只听“噗呲”一声,尖利的树枝带着劲风生生穿透他的脖颈,黑壮青年只觉一痛,瞬间想到什么,便缓缓低头看去,却被吓得双眼大睁。
“你放开我,放开我,畜牲,你……”
反抗中的少年,突然察觉压制在身上的力量陡然消失而僵住片刻,他猛然抬眼望去,便见黑壮青年双目怒,费力张着嘴,喉咙间发出几声鼓风机一样的声音,仿佛漏着气 ,从刺破的伤口处漏出来,冲击着脖颈间大量涌出的鲜血,淅淅沥沥滴在少年的脸上,头上,胸前,那温热湿濡的触感,让他心生恐惧,崩溃的惊叫连连,“啊啊啊啊啊啊!”
黑壮青年身体猛然抽搐几下,便直挺挺的朝着身下尖叫不已的少年倒去,袁朗惊得双瞳紧缩,连忙再次运气,凭空击飞黑壮青年的尸体至数米远,随即躲入草丛,默默观察。
少年被刚刚发生的事,震惊得双瞳紧缩,全身发颤,过了许久,他情绪好不容易稳定下来,连忙爬起身,走到那尸体旁,一脸害怕地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确定他已死之后,少年红着眼立马站起身来,扯了把树叶,把身上脸上的血迹胡乱擦了擦,哆嗦着手把衣服拢好,对着周围连说了三声谢谢,便背上背篓,头也不回的跑出了林子。
袁朗看着远去的背影,眼中漾起笑意,此人是村里宋老爹家的小哥儿,名叫宋子安,从小长得明媚皓齿,非常好看。
为此,附近几个村子求娶的人不少,但宋老爹就那么个孩子,从小打心眼儿里疼,选哥婿之事,是慎之又慎,后来在宋子安16岁时,才把他许给了靠山村的马明,没成想,下定前一晚,遇到流寇作乱 ,靠山村村民一夜之间被屠杀殆尽。
这本不关宋子安之事,但曾想求娶他的人中,有不少因被拒绝而心生怨恨,便借题发挥,四处宣扬宋子安命硬克夫,败坏他的名声。
为此,宋子安的终身大事被一拖再拖,直到现在20了,还没许人家,年年被官府罚钱,村里那些个不是东西的,便讽刺他是嫁不出去的老哥儿,赔钱货。
说实话,在袁朗看来,宋子安好看聪明,性格好,干活还麻利,不说这小小的莽山村,就是在现代,那也是多少人想高攀都攀不上的。
所以,他都不知道这些人在高贵什么?明明一个个都穷得叮当响,长得也磕碜,还如此贬低于人,简直就是有病!
想到刚刚,宋子安差点被人侮辱,要不是遇到他,今后的日子定是生不如死,袁朗心里更是怒气上涌。
他快步上前把那具尸体收入空间,再次返回深山密林,行至一万丈悬崖处,这才放心把尸体扔下山崖,而后从另外一条路去了城里。
待快到城门之时,他才躲在隐蔽之处把老虎从空间里取出扛在身上,走到明路,在路过之人的惊叹与震惊目光下,交了入城费用,快步进了城,一路寻到边城最大的医馆,“回春堂”。
袁朗抬头看了眼那黑底金漆牌匾,掂了掂背上的老虎,径直走了进去。
医馆里的人,突感门口光线变暗,不经意抬头,顿时被眼前的袁朗与其身上的大虫惊得目瞪口呆。
“天呐!这,这是老虎?这也太大了吧!?”
“啧啧!怕是有几百斤重!”
“小伙子也太厉害了!这么大的老虎都能打着,身手当真了得!”
“虎皮真漂亮!而且都没损坏,得值不少钱!”
掌柜还有小二两人,激动上前,“小兄弟,卖老虎啊?快,咱们后面谈!”
“嗯!”袁朗微微点头,扛着老虎跟掌柜进了后院,小二则是把看热闹的人纷纷挡在了前厅。
袁朗把老虎放在地,看向他张口问价,“掌柜愿出多少钱?”
掌柜见他如此直接,也不多话,直接向他比了一只手掌,“这个数!”
“呲!”
袁朗摇头冷笑,“掌柜,好好看清楚,我这老虎身上一点儿伤痕都没有?
就说这张虎皮,送到那些贵人手里都不止这个数,更不要说虎骨,虎肉那些了!您要是不诚心买,我大可换个地方!”
说话间,他已经矮身去拎老虎四肢,准备扛走,掌柜立马慌了,连开伸手拽住他,“哎哎!有话好说,买卖是商量出来的嘛!是不是?”
袁朗松手站直身子,冷脸看着他,“1000两,一分不少!”
掌柜肉痛地摇头,伸手比划了下,“800!”
袁朗无语的撇了他一眼,便要再去抗老虎,掌柜见没有转圜的余地,连忙拽住他大喊,“好好好!一千就一千!”
“哎吆,我的银子,又没了1000两!”
袁朗看着西子捧心,一脸肉疼的掌柜,觉得这人挺有意思,忍不住笑道,“您别心疼,以后有好东西,我一定送回春堂来!”
掌柜听他如此承诺,立马乐呵起来,“那就说定了!”
“当然!”
袁朗满意的揣着900百两银票和100两银锭出了回春堂,转身便去了布庄,买了三套成衣,两套被褥。
随后又去买了些杂七杂八的锅碗瓢盆,调料粮油等等。
与店家打了招呼,他晚些时间来取,便去了菜市。
袁朗想着,以后定是要过好日子,虽然空间里随便拿几块儿金条出来,就够他一辈子吃穿不愁,但如果这样,他必定会引起周围人的怀疑,如此,他还是要做些买卖打打掩护。
再说,他挺喜欢这种靠着双手,努力拼搏事业的感觉,坐吃等死从来也不是他的行事风格。
袁朗已经想好了,边城虽乱,但同样繁华,各地走商居多,而且大多人喜荤重口,他可以卖辣卤,做着小本买卖,等时间成熟,再干其他的。
想着这些,他便一路去了肉铺,买了几根筒子骨,1个猪头,2个猪腿,1笼大肠,1副心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