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讨厌了,我在打扫卫生呢!”
苏曼嘴上虽然说着,但后面却任由陈恒贴着。
刚睡醒来,都有点激动的,陈恒一想到下午还要去和高山族谈判,他只能隔着裤子。
苏曼帮他穿好了衣服。
里面是亚麻色的内衬,中间是贴身的兽皮。
下面是骑马汗巾,还有亚麻色的内衬裤,外面是一件鳄鱼皮做的皮裤。
接着就是亚麻色的袜子,里面的内衬是用动物的绒毛做成,保暖且吸水,不容易臭脚。
再外面,就是皮靴了,皮靴的衔接处,先是用胶水粘好,再走三股针线,确保里面不会进水。
当然,如果长期把皮靴泡在水里,那也是会进水的。
杂役部现在有了缝纫机,可以把衣服做的很好,很密实。
最后,苏曼给陈恒披上了一件棕色的大衣。
“好帅,好俊,好猛。”
苏曼不停的夸赞着陈恒,搞的陈恒是飘飘然。
“老婆,我走啦。“
陈恒昂首挺胸的走出了234号房间,迎面刚好遇到火烧天走过来。
火烧天身高一米九,穿上一样的行头后,更显威势惊人。
陈恒的脸顿时垮了下来。
“恒哥,战士们已经在外面列队了。”火烧天道。
“你别靠近我,离我远一点。”
陈恒说完,自顾自的去了主岛,搞的火烧天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
到了主岛后,五十名战士和贾军前已经列队好了。
而在他们旁边,摆放着整整五箱手雷。
“上船,去岸边训练扔手雷的本领,出发。”
“遵命。”
五十人搬着箱子,嗷嗷叫着就冲上了两艘船。
岸边,密密麻麻的流民站了起来,一脸羡慕的看着陈恒的两艘大船。
“要是,我能上他们的大船就好了。”
“在船上好威风啊。”
“你看他们的战士,那衣服,那披风,好俊啊。”
岸边的流民窃窃私语,有些女人,更是对战士们投来爱慕的目光。
战士们心里窃喜,纷纷在甲板上摆出各种冷酷帅气的造型。
“贾军前,你觉得,应该去哪里训练扔手雷?”
陈恒走到了贾军前面前。
这家伙,正用一根食指顶着自个的额头。
闻言之后,他潇洒的起身,把披风往后面一甩。
“啊!”
岸边传来少女的尖叫声。
“恒哥,不如,往上游开个十公里吧,那里有一片巨木林,我们训练扔手雷的时候,顺便把那些巨树给炸断,这些巨树,又可以运回来制造工具,或者烧制木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