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姐回忆了一下当时的场景,发现她其实也没怎么劝说。
其实一开始接到综艺邀约的时候她是有些犹豫的。
因为沈闻屹的身份太特殊了,她觉得即使沈闻屹和许夏侑的感情再好,也不可能放下沈氏繁重的工作陪着她一起上综艺节目。
但是这档综艺已经是第二季录制了。
她看了第一季的节目发现观众反响非常好,要求录制第二季的呼声特别大,这才有了第二季的筹备。
就这么放弃她有些不甘心。所以她硬着头皮,先去找了璀璨娱乐的彭总询问他的意见。
谁知彭总那个老油条惯会踢皮球的,两手一摊靠在老板椅上说他自己也做不了主,让她直接去找沈闻屹。
于是梁姐只能咬咬牙,真的直接乘坐电梯到沈氏总部去找沈闻屹了,期间差点还被秘书长拦了下来。
幸好她留存了沈闻屹的号码,说明了来意之后才被放行。
“沈总,这是这档综艺的合同,您有时间就过目一下?”梁姐将合同摆在沈闻屹的桌上。
沈闻屹头也不抬,手中的笔丝毫未停:“我没时间看,你直接告诉我内容以及需要我配合做些什么。”
于是梁姐就简要概括了一下这档恋综录制内容:“……简单来说就是让您配合许夏侑一起在荧幕前秀恩爱。”
说完之后的梁姐自己都开始不抱什么希望了。
谁知沈闻屹手中的笔忽然停顿了下来,终于抬起头看向她:“就这么简单?”
“……对。”梁姐有些微愣。
“说一下录制时间。”沈闻屹似乎来了兴趣,拿起手边的合同开始翻看。
“大概这周末就开始录制,一周录两天。”幸好梁姐早就记下了录制时间,在他翻看合同的时候迅速地告知。
沈闻屹淡淡地“嗯”了一声,继续仔细翻看着合同,看到某些细项时手指微微停顿,拿起手中的钢笔就开始划改。
大约过了3分钟,他将合同还给梁姐:“把这份合同送到法律事务部,让他们再审一下。”
这是什么意思?梁姐有些呆愣地接过合同。
只听见沈闻屹眼神平静地注视她:“拿着法律事务部审完的合同再去找这档综艺谈。”
意思是如果他们愿意签这个修改后的合同,那么他就能去。
梁姐很快领悟到了这层意思,面带欣喜地离开沈闻屹的办公室后,立即火急火燎地前往沈氏总部的法律事务部。
在梁姐还未到达时,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早就接到了沈闻屹的电话,特地出到电梯口将她迎进了办公区。
“稍等,我们要开个会议商讨修改方案。”法律事务部一名带着金丝框眼镜的男人严谨地同梁姐说道:“最终合同大约3小时后才能给您。”
合同的修改及最终敲定,整个流程控制在了3个小时内,于是在那天上午下班前的最后一刻,她终于拿到了修改完善的合同。
“然后呢?综艺那边没对修改后的合同做出什么意见?”许夏侑听完梁姐的话后,仔细翻阅合同才发现有些条款确实非常有利于他们这一方。
梁姐嗤笑了一声:“综艺的导演听说沈闻屹愿意来都快笑得合不拢嘴了,巴不得你赶紧签合同然后开拍,怎么会有意见?”
许夏侑:……原来他们真正想请的人是沈闻屹,她居然是个附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