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朋友叫林朝朝。
发生这件事的时候正是高三高考前夕。
闻笙考完试的当天没有看到林朝朝,于是兴高采烈地想跑去朋友家约她出去玩,却发现人去楼空没了消息。
高三闻淑菡不让她玩手机,手机对她的吸引力不大,因而她没看到林朝朝给她发的短信。
【笙笙,我没家了。】
【我在海边,你最喜欢海了。】
【再见了笙笙,好想再跟你说句话啊。】
除了短信,还有一通未接电话。
林朝朝的邻居把这起轰动全小区的诈骗案告诉了闻笙。
她那天看了一晚上新闻回放。
【……受害者家属王佳(化名)跳海自尽,警方昨日派遣搜救船搜救一夜,工作人员回应:“目前还没有搜救上来,还在组织救援”……】
她那时心智青涩,哭过许多次。
许多次质问自己为什么不多看看手机,如果她那时接到那通电话,是不是就可以救下林朝朝?
是不是结局就不一样?
直到闻淑菡告诉她:“这不是你的错,你现在可以感到后悔,但不能永远后悔下去,人生在世,后悔只会让你下一次遇事时犯其他的错。”
“老大,我,我,我不知道那是你的朋友……”
小四惊恐地跌坐在地上。
事实上,他骗过的人太多了,根本不记得这件事。
被逮捕也是因为另一件诈骗案。
闻笙点点头:“我知道你不记得了,对对对,你当然不记得,我杀人后也不会去记住每一个人头的样子,不会记住她们的名字。”
在小四松了一口气的时候,闻笙漫不经心地说:
“不用你记得,我记得就好。”
下一刻,冰针从小四的脚下出现,从脚心到头顶,贯穿了他整个人。
“啪!”
碎成了无数块。
闻笙面无表情地转过身。
她不需要他们这些人记得。
让他们记得有什么用吗?奢求他们感到愧疚和那丝微不足道的负罪感吗?
不,这些人不会有的。
就像她,她杀人从来都没有负罪感。
“笙笙,这道题怎么做啊?”
“你不喜欢你的表妹吗?嘿嘿,其实我也不喜欢,我觉得她一直在学你。”
“我们,高考完一起去看海吧?就在隔壁市。”
“说好了,一起去看海。”
她平静的脸上忽然淌下一行泪水。
很久了。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去想起来这件事了。
直到站在风掣上,看到常格脸的那一刻。
那些被闻笙刻意遗忘的记忆瞬间涌现了出来。
“朝朝,我会去看海的。”
闻笙这样说。
……
“老大,这里面有个人。”谢有正跟常念说着话,看到闻笙过来顺口问,“刚刚那个人呢?”
闻笙淡淡地说:“解决了。”
“你不是说不杀他的吗?”谢有坏笑道,“出尔反尔哦。”
闻笙耸耸肩,一脸无所谓:“我们可是反派,反派说过的话算话吗?”
“哈哈哈哈。”
谢有忙拉着闻笙,让她看那个仓库里的人:“你看,这里有个人。”
其实闻笙知道这里有人。
大地之力有感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