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瑞先是去了布行,然后买了两匹棉布。
大多数普通老百姓都是几尺几尺的买,像沈崇瑞这样一买就买两匹棉布的人很是少见,所以店小二很是高兴。
沈崇瑞家里人已经很久没有添新衣服了,大多数都是先紧着沈崇瑞,他们的衣服很多都是补丁叠着补丁。
沈崇瑞买完之后并没有将东西拿走,而是约好了时间,到时候让店小二送去。
从布店里出来之后,沈崇瑞又转去了隔壁的首饰铺子。
去年的时候,因为家里的收成不好,沈母将自己多年来攒下的银簪子都拿去点当了。
家里有三个女人,但是却凑不出一个像样的首饰来。
这毕竟也只是个镇上,所以首饰铺子的样子很少,大多数都比较朴实无华,但即便是如此,也是普通老百姓家里难以见到的奢侈之物。
沈崇瑞倒也没有嫌弃,挑挑拣拣了之后买了4个银簪子,其中一个还镶着红宝石,看起来很是璀璨。
然后他又买了几对耳钉,又买了几个男士的包银发簪,倒是没有那银发簪那么贵。
买完这些东西之后,沈崇瑞又去了猪肉铺子,买了半扇肥猪肉。
因为买的那两匹布比较贵的原因,所以可以选择让布行的人送货上门。
沈崇瑞又杂七杂八的买了一些东西,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去和布行的人碰面。
沈崇瑞又使了几文钱,将自己买的那些东西悉数的放在了布行的马车上,然后摇摇晃晃的回了家。
沈崇瑞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半下午了,其他学子早就到家了。
不过原因为沈崇瑞是在镇上,所以每次休沐的时候都是自己走回去的,沈家人倒也不着急。
沈崇瑞买首饰的时候,也买了几盒胭脂。
布行的人一直将沈崇瑞送到了家门口,因为村里人大多数这个时间都在田里,所以倒也没有碰到几个人。
布行的店小二帮着沈崇瑞将东西全部拿进屋里,才转身赶着马车离开。
沈崇瑞回家的时候,院子里静悄悄的,廊檐下放着几个正在亮漆的新家具。
沈崇瑞微微的愣了一下,将东西收拾好之后就拿了书在院子里读。
半下午的时候,在外面疯玩的两个小侄子一溜烟的跑回了家,看到正在院子里读书的沈崇瑞,两个孩子停住了脚步,脸上的表情略微有些胆怯。
沈崇瑞看到他们俩脸上露出了笑容,抬手招了招喊道,“毛蛋,狗蛋,过来。”
两个小侄子听到沈崇瑞的声音后,脸上露出几分扭捏表情,但还是乖乖的走到了沈崇瑞的面前。
他们俩一直都很怕沈崇瑞这个二叔,也知道沈崇瑞并不喜欢他们,所以往日里并不往沈崇瑞面前凑。
以往沈崇瑞看到他们俩时,最多就是抬眼看一眼,又会继续盯着书看,压根儿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眯眯的喊着他俩过去。
两个人扭扭捏捏走到了沈崇瑞的面前。
因为在外面疯玩了一下午的原因,所以脸上脏兮兮的,手上也有点脏,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就更脏了。
沈崇瑞见他们俩这么脏,打了水来给他们洗漱。
毛蛋和狗蛋一脸胆怯的看着沈崇瑞,话都不敢说。
沈崇瑞看着两个小侄子这样,心中微微的叹了口气。
原主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就连自己的两个小侄子看着他,都如狼似虎。
沈崇瑞给他们洗干净之后,就从屋子里拿出了买好的糖葫芦,一人递了一个过去。
“吃吧。”
这是沈崇瑞专门给两个娃子带的,毛蛋和狗蛋看到冰糖葫芦的时候,一下子激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