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啊?”
楚攸悠没有说话。
“他好像喜欢你。”
“你看出来了?”
“我又没有瞎,那么明显,怎么会看不出来?”
“那你看我喜欢他吗?”
“我都说了我没瞎。”苏浔面露好奇:“不过姐,他是你青梅竹马,你为什么会不喜欢他呢?”
楚攸悠睁开一只眼睛瞥着苏浔,道:“难道青梅竹马就一定要喜欢吗?”
苏浔赞同了楚攸悠的说法。
谁说青梅竹马就一定要喜欢了?
他不就不喜欢余禾吗?
他和余禾的感情,更像是老夫老妻的那种亲情,其他感情什么的,早就烟消云散了。
楚攸悠补充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流传很广的老话吗?青梅竹马比不过天降。”
“”
苏浔又不认同楚攸悠的话了。
从他的人生中来看,青梅是余禾,天降算是楚攸雨。
他不也不喜欢楚攸雨吗?
可能是苏浔早已经没有心气神了吧!
他现在只想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把凌云科技做大做强。
苏浔如今都二十五岁了,转眼就奔三去了。
他还能任性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必须抓紧机会,在成家之前先把业立好。
现在的社会这么残酷,没有金钱作为钩锁,一个家庭很容易就会破裂。
所以苏浔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为了实现梦想,也是为了自己的后半生着想。
不过,如果这辈子注定不会爱上一个人,将来会随便找一个人搭伙过日子的话,余禾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他们知根知底不说,相比别人,还早早的就铸下了感情的基石。
只是跟一个没有感情的人生活一辈子。
余禾又怎么会愿意?
这显然是臆想。
苏浔现在也还没有到那么一天。
吧唧吧唧嘴,苏浔强行收起乱七八糟的思绪,开车怎么能分神呢?
“姐,我们现在去哪?送你回家吗?”
“别,要是被我妈看到我这副样子回去,我身上铁定会青一块紫一块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