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年轻人带些肉过来吃,这不算特别,因为每个人刚来的时候都会带很多东西。
而东西总有吃完的一天。
但能在山林里捕获到野味,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意味着未来可以经常有肉吃。
捕获野味是多么困难,这不仅是新来的知青知道,其他老知青以及村民们都非常清楚。
山林中的危险不必多说,而且这些动物极其警觉,一有人来就溜得无影无踪,根本无法捉到。
就算设了陷阱,很多时候也一无所获。
因此,杨风第一天过来,第二天就抓到了野鸡,自然引起了众人的惊讶。
“纯属幸运而已。” 杨风笑着说。
“真牛!” 龙一尘竖起了大拇指,表示敬佩。
他曾多次尝试上山捕捉野味,结果不仅空手而回,还在一次事故中摔断了手臂,卧床休息了两个多月。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上山抓过野味。
其他知青望着杨风,眼中多少有些佩服。
不仅仅是他的小麦收割速度飞快,而且还能如此擅长捕猎。
“哼,有什么好炫耀的,也不是天天都能抓到野鸡,今天只是运气好而已。” 刘光福不屑地说道。
阎解矿没有表态,但他心里却有些后悔。
如果早点与杨风交好,或许这只野鸡不仅能吃上肉,还能喝口汤。
“杨风确实厉害,不仅小麦割得快,还能捕获野味。” 苏萌忍不住称赞。
她在沟头屯待了半天,早就听说大家都夸杨风的小麦收割速度快,是全屯首屈一指的。
“那是!” 姚玉玲和其他几位女知青也附和道。
尤其是那些在这里待了好几年的女知青,对杨风的评价也逐渐提升。
之前还认为他只是一个小混混,只会打架,现在已经改观了。
“咦,杨风,你抓到野鸡了呀!” 唐金宝端着一碗饭走过来,见到杨风手中的野鸡,满脸惊讶。
“没错,运气确实好!”
杨风随口回应道。
“杨风,你还真会开玩笑,那些野鸡警惕得很,没那么容易捉到的。”
唐金宝曾经捕捉过野鸡,对此深有体会。
杨风淡淡一笑,没有多作解释。
他确实运气不错,刚好碰到了野鸡。
其实捕捉它们并不难,一颗石子就足够了,野鸡根本没有逃跑的机会。
“杨风,这是今天赌赢的飞龙蛋,一共有六个。
你拿两个,剩下的四个分别给王凯旋和胡八一,等会儿你帮忙转交一下。”
唐金宝说着,便将碗递给杨风。
“行!”
杨风接过飞龙蛋。
与此同时,他目光扫向王胖子的住处,发现依然紧锁着门,人还没回来。
他不禁皱起眉头,担心二人是否遇到了危险。
“啊,有飞龙蛋吃啊!”
“天上飞龙肉,真是绝世美味。
不仅肉质细嫩,连它的蛋也富含营养。
我来了这么久,都没尝过,真想知道味道如何。”
“我尝过,非常好吃,甚至比鸡蛋还美味!”
“唐金宝今天可亏大了,一口气赔出了六个飞龙蛋。”
“我也想去山里找找看,说不定能捡到飞龙蛋。”
周围的人看到唐金宝手中的飞龙蛋,无不羡慕。
尤其是那些曾经尝过味道的人,口水直流,纷纷表示想再去山里寻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