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明确的时间估计,还有另外一个意义,那就是路线的固定。她一定是有一个固定路线穿行过去的。
通常以穿行为目的时,我们都会选择最短的路线。
雷哥,昨天我们试走过。从东门到北门,没有建筑物需要绕行,路线也横平竖直。当时我计时了,时间差不多是18分钟。
芳芳年龄比我们小,步距比我们短,当时她说散步消食,吃的那么饱,应该也不会比我们昨天走的更快吧?
所以,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这条路线,就是她平时穿行公园的最短路线了。
而这条路线上,是没有任何一个监控的。
所以,昨天,芳芳是晚上8:11从东门进入郊野公园,全程穿行都在监控盲区中,在北门附近的草坪遇害的。”
陈雷点头道:“这部分没问题,可是监控里看不到小女孩,你怎么寻迹嫌疑人呢?”
清雨说:“我的方法,不需要芳芳出现。”
陈雷靠向椅子:“说来听听。”
清雨说:“我想通过三个条件,定位嫌疑人。第一个条件,是时间。我推测,凶手在当晚8:50到9:30之间,通过公园东门,走出公园。”
吴涛惊呆了:“小雨,那个公园有四个门呢,即使北门不开,除了东门,还有西门和南门。而且,你的时间是怎么来的?”
清雨说:“通常奸杀案,我们会考虑尾随和临时起意。这个案子,不存在尾随的可能性。芳芳是坐同学妈妈的车过来的,同学妈妈是女性,可以排除犯案的可能性。其他人跟车尾随难度太大,所以我们暂定凶手是临时起意。
芳芳散步也是临时决定的,所以她应该是在公园里和凶手相遇的。
刚才说过,芳芳是晚上8:11进入公园东门的,根据测试,从东门走到芳芳遇害的草坪,需要18分钟左右,那她就是在8:30左右到达草坪附近的。即使凶手马上动手,整个过程加上抽一支烟,也至少需要20分钟吧?”
说到这里,清雨想了想,问雷毅:“雷老师,尸检方面有没有能确定犯案时长的相关证据?整个作案时间20分钟你觉得够了吗?”
此言一出,会议室里气氛骤变。
对面正在喝水的陈雷,一口水喷了出来,赵凡也马上捂住了脸。而张志强,正在仔细观察着清雨,难掩诧异。
清雨并不去顾及,她正沉浸在自己的逻辑里,她转头看着一脸尴尬的雷毅。
雷毅想了半天:“这个不好评估,因人而异,我觉得20分钟差不多吧。”
清雨又追问:“那这样,你评估一个作案最短和最长的时间?”清雨好奇,刚才那么来劲的陈雷,为什么现在直接趴在桌子上了呢?
身边的吴涛,一脸愁苦地侧头看着清雨。
雷毅不说话,他用手撑着额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志强接了话:“清雨,雷毅可能要再想想,咱们先按20分钟算,你继续。”
清雨不明白,这么严肃的事情,赵凡到底在憋着什么笑,不过她继续:“那作案结束就是8:50。这时候,凶手应该想尽快离开现场。北门是他最近的选择,作案现场就几乎能看到公园北门。但是到了北门,他没有办法叫保安开门。”
赵凡的手离开了他的脸,他打断清雨:“为什么?”
清雨接着说:“凡哥,这个问题一会会提到,我先继续。这时候,他肯定要选择一个最近的门出去。如果他熟悉公园,就会知道,除了北门,东门最近。西门和南门,都要步行多一倍的距离。如果他不熟悉公园,在那个情况下,他也不会在公园里乱转。昨天我发现,郊野公园里有很多地图标识牌,而且都标识了当前位置到各个大门的距离,所以,他肯定也能很快得到相同的答案。
从北门走回东门出去,又需要20分钟左右,所以是9:10左右。
晚上进出的人本就不多,加之我们刚才的速度问题,我们前后各打出20分钟富余,那就是8:50到9:30。”
陈雷一边怪异地笑着一边摇头:“服气!”
清雨继续:“我的第二个条件,是烟。
大家都知道,凶手在杀害芳芳之后,竟然没有马上逃离现场,而是在她身边,抽了一支烟。我们先抛开变态的思路,这说明什么,我觉得,凶手很可能有很大的烟瘾。
在他抽完这支烟之后,到他离开公园,又经历了20分钟。
出了公园东门之后,如果左转,那条路上肯定有监控。如果右转,就更好了,他步行10分钟之内都会在环岛的监控区。之前的20分钟加上之后的10分钟,他已经30分钟没有抽烟了。
我们根据条件一筛选出的人逐一进行跟踪,追踪他们在出公园之后,在监控范围之内的抽烟行为。”
会议室鸦雀无声,清雨没有停下来:“最后一个条件,也是最需要运气的。那就是,我几乎可以肯定,凶手衣服上有血。确切的说,是他的裤子上有血。”
陈雷笑了:“你要不是神仙,就是被害人给你托梦了吧?”
张志强一巴掌拍到桌子上:“陈雷,你在胡说八道什么?”陈雷吓了一跳,自知失言,低下了头。
清雨的思路却并没有被打断:“先回答凡哥刚才的问题,凶手为什么不会去叫保安开门,还有我刚才说的,他为什么不会愿意在公园里乱转,就是因为我猜测他身上有血。
为什么说我们需要运气呢?如果凶手的裤子是浅色的,那没问题。但是,如果他穿着深色的裤子,夜晚光线的监控中,我们就很难识别裤子上的血迹了。
但是无论是深色还是浅色,大活人的近身接触就不一样了。光线足够的情况下,即使是深色的裤子,强大的人眼也很容易识别出衣物上的污渍。”
刚才推测过,凶手作案是临时起意,他不会那么碰巧带着换洗裤子吧,那样的话,只能说我们运气太差。
凶手看到芳芳后,临时起意,这个季节,他可能穿着外套。即使他怕弄脏衣服,他可以临时脱掉外套,但是他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脱掉裤子吧?
而且,一个人拿着外套不穿,在公园里走,很正常。但要是一个人拿着自己的裤子逛公园,那就不对劲了。这会增加他的暴露风险,也会让他很容易被路过的陌生人记住。
作案结束后,他可以穿上外套,遮挡上衣。但是裤子就没办法了,他只能穿着沾血的裤子,离开现场。
当然,如果凶手穿着可以遮挡裤子的长外套,比如风衣或者大衣,那就只能算我们运气不好了。”
吴涛怯怯地说:“那个小雨,你是不是忽视了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