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沫脸色晕红,神情羞涩,叶凡看向她后,她一边开车,一边咬了咬嘴唇。
叶凡有点心神摇晃,他说道:“什么地方是不该看的?”
“腿!”陈沫很果断。
叶凡这次笑了笑后,说道:“女人的腿,是女人最美丽的部位之一,为什么不能看了,再说你的腿上还穿的有丝袜,看看有什么关系了?”
皮厚,这是男人的一个特点,在女人面前皮厚,往往会更讨女人的喜欢。
“坏男人!”陈沫说完这句话后,就不再言语。
被叶凡调侃,她已经习惯了。
其实她是很愿意让叶凡欣赏的,包括腿在内。
陈沫是个花季少女,这是一个女人最渴望爱情的年代。
以前是因为眼光高,没遇到,现在遇到了,陈沫心中的爱火就被点燃了。
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她认为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没什么好害羞的,所以这次她毅然决然的从国外回到了燕京。
杨柳,江岸,秋风!
秋日暖洋洋的照射着大地,江上波光粼粼,岸边手牵着手的情侣,那是随处可见的。
叶凡和陈沫正肩并肩的向前走着,陈沫秀发间的香味随风飘进了叶凡的鼻子。
和美人一起欣赏这江岸美景,是一件人间韵事。
“大白天的竟然当众接吻,真是有伤风化。”叶凡在说着。
就在他们身前江岸边的一株杨柳下,有一男人正抱着一女人的腰,在亲吻她的嘴。
那女人用一双手臂环抱着男人的脖子,闭着眼睛,那是一脸的陶醉。
“我艹,竟然还舌吻,真是不知害臊。”叶凡再次出音。
那对男女热烈的行为,让叶凡的眼睛都有点发涩了。
这朗朗乾坤,青天白日的,这对男女这么搞,叶凡觉得这能气死一片单身狗。
“这是情到深处,情不自禁,人家是一对情侣,他们接吻,是合理合法的,倒是你盯着人家看,就有点不合理了,竟然还看到人家舌吻,你这样很容易就会被人当成色狼的。”陈沫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叶凡有点蒙圈,他说:“沫沫小姐,你这说法不对吧,他们那么吻没事,我这个看的人怎么反而成为色狼了了?”
“人家吻,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爱情,你这样偷看人家,说明你心中有些蠢蠢欲动。”陈沫停下脚步说着。
看着陈沫肯定的脸色,叶凡抹了一把脸后,说道:“我哪里蠢蠢欲动了?”
陈沫这次冷笑一声,回道:“你那里蠢蠢欲动了。”
叶凡顺着陈沫垂指所指的方向一看,顿时大窘。
艹,妈的,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一点都不稳重,人家亲个嘴,关你啥事,你那么激动干个毛。
叶凡心里无比恼火,他只顾着和陈沫说话了,竟然没注意那方面的变化,现在在这阳光下,微风里,叶凡感觉有点尴尬了。
陈沫的小脸转到了一边,她是个女人,毕竟不好意思紧紧的盯着男人那里看。
“我艹,这不是沫沫吗,我去你个爹的,你这无房,无车的傻逼竟然也在这里。”有人出言打破了这尴尬的局面。
闻声望去,叶凡看到了熟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陈沫的同学董林。
这厮家里是开ktv的,那天在陈沫的同学会上,他曾和叶凡发生过激烈的矛盾。
那天,叶凡是以陈沫男朋友的身份陪她参加她的同学聚会的,这董林是陈沫的追求者,从上高中就开始觊觎陈沫的美色,所以那天一见面,他就和叶凡杠上了。
当时叶凡通过望,诊断出了董林肾阳虚,董林这厮直接动手后,叶凡施展妙手,直接点中了董林的小海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