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我感觉到耳边有风声,我赶紧屏住呼吸。
黑暗中,我看不见,但我能用耳朵听,能用鼻子闻,僵尸此刻就在我的身边。
那股子尸臭味一个劲地往我鼻孔里钻。
僵尸在我的身边,停了下来,像是在四处寻找我,他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的职业是捞尸人,潜水捞尸体我也不在话下,闭气两三分钟,那都是小意思。
可我被方天佑这个鳖孙暗算了,现在的我根本憋不了那么久,大概二十秒的时间,我就到了极限,实在憋不住了,便开始大口的喘息起来。
僵尸的尸臭味涌入我的肺里,这滋味比静距离闻大便还要让人难受。
憋气憋不住,身子又不能动弹,我就案板上的猪肉,只能任由僵尸拿捏。
我心里气啊!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我要是被僵尸咬了,也成了僵尸,我一定要找方天佑这鳖孙算账,我要吸干 他的血,让他痛苦至极的死去。
我做好了成为僵尸的心理建树,就等着慷慨就义,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僵尸并没有为难我,而是跳走了。听着僵尸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我人麻了!
人生大起大落来的太快,我的脑子有那么一瞬间宕机了!
我活下来了?
我真的不敢去相信,我伸手拧了自己的脸,有点疼,不是做梦,也不是我死前的幻想,我真的活下来了。
可僵尸为什么会放过我?难道我是主角,拥有主角光环?
想桃子呢!这又不是小说,哪里来的主角光环。
心里虽然纳闷,但死里逃生,也让我欢喜。
方天佑偷袭我后腰,导致的无力感也消失了。手脚还有点发软,但正常的行走并没有问题。
在黑暗中,我摸索着往外走,我凭着记忆,摸到了木梯,沿着木梯爬出了地窖。
这刚出地窖,我就被眼前的一幕逗笑了。
方天佑这个鳖孙,正在被僵尸追赶。一人一尸,像是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方天佑这只老鼠逃,僵尸这只猫在追。
我拥有着陈富贵的部分记忆,在我的记忆中,陈富贵尸体化作的僵尸实力很强,不仅速度其快,还能一蹦三丈高。
可眼前追着方天佑的僵尸,实力弱了起码十倍。
就算是弱了十倍的情况下,僵尸的威胁依旧不容小觑,方天佑也远远不是僵尸的对手。
找了看戏的好位置,就看着月光下,一人一尸转着圈的跑步。
方天佑的速度要比僵尸快些,但僵尸不知道疲倦,方天佑是人,体力渐渐不支,被僵尸追上了。
有着哮喘病的方天佑,在剧烈奔跑中,哮喘有要发作的趋势,他不得不一边跑,一边喷药。
“哎呦!老方啊!你身体不赖啊!加油跑!好好锻炼,明年我给你报名马拉松比赛,以你的本事一定能拿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