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8亿美元”这个数字,林枫的眼神微微一动。
这种大公司可能会舍个千八百万美元交下朋友。
但这种动辄高出几亿美元的情况。
不存在什么出于人情世故而多让利的情况。
肯定是出于合理的考虑。
8亿美元看似不少。
但这个价格是不光要收购vaultguard,还要收购这背后的技术。
因此其实也不能算多。
顶多算是不多不少。
说实话林枫以前还真没有考虑把vaultguard以及这背后的技术两个一块打包卖出去。
不过想想似乎也不奇怪。
自己如果是买家,自己会买下一个软件但却放任核心技术依旧被别人把持吗?
肯定不会。
那样的话岂不是很容易受制于人。
再加上高通可能只是对算法专利感兴趣。
软件方面只是捎带脚的。
如此衡量的话,高通的选择似乎也就不奇怪了。
至于说把这些专利卖给高通会不会反倒对国内构成影响?
不存在的。
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此时国内不承认算法专利。
按照此时国内的情况,如果软件能够解决问题生产工艺上的某些技术问题,或者软件有硬件作为载体,即可做发明也可做实用的,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对软件着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根据相关规定,国内来讲算法一般被归类为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因此纯粹的算法是不能申请专利。
反正当初林枫搞得那些算法专利国内也没申请。
既然国内不承认算法专利,那就无所谓了。
我不承认你还想拿这个垄断我?
林枫突然感觉国内没有算法专利也是好事。
国际市场大快朵颐的同时也不会对国内造成什么负累。
两全其美。
林枫还在沉默。
而卡尔森则解释道:“林先生,兴许你会对我们对您的专利产生好奇表示疑问。
但vaultguard的潜力和您的专利技术相辅相成,这是不争的事实。
高通非常看重这种‘技术+产品’的组合,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收购vaultguard,进一步强化我们在移动设备安全领域的布局。”
他说得很坦率,这和林枫推测的很接近。
“您的意思是,vaultguard背后的专利技术高通很感兴趣?”林枫问道。
卡尔森并不避讳:“是的。您的专利申请涵盖了从数据加密算法到分布式存储的多个方面,这些技术对于高通在未来的设备安全领域大有裨益。
所以我们才愿意花大价钱来采购这款软件和专利。
您也不需要着急做决定,你大可以多考虑一些时日,再作出决定。
至于具体的细节,我们可以再进一步商谈。”
卡尔森补充道:“当然,进一步的商谈可能不会是围绕着价格方面进行了。
8亿美元这个价格我们觉得已经是很公道了,
我们高通拥有过万个专利,可以说是最擅长跟专利打交道了。
我们能拿到这么多专利也是因为我们给出的价格合理。
林先生,这之后,您也可以仔细衡量一下您所拥有的专利的背后的价值。
看看我们给出的报价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