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曹律师一口咬定被告夫妇没有主观故意,他又是怎么知晓他们二人的真实想法的?”
“难道这不是曹律师的主观臆测?难道这就不是在混淆视听了吗?”
曹逊闻言面露不屑。
“林律师说的对,被告夫妇或许有欺骗我的可能。”
“但是作为辩护律师,我必须对他们的行为做有利推论!”
“他们二人的真实想法我们无从知晓,不过我不认为他们有故意伤人的动机!”
“说到底,他们的主观意愿还是伤害对方 ,而非伤害路人!”
“即便我们怀疑他们故意伤人 ,那也只是怀疑!”
“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们依然是无罪的!”
“所以公诉方的指控,完全是莫名的!”
林昊笑了笑,淡淡说道。
“曹律师要论法理,那我便跟你论一论。”
“首先我必须要强调一点,我国刑法中所定义的主观故意,并不一定要有动机上的主动性。”
“就拿故意伤害罪来说,该项罪名中所说的故意。”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被告二人的内心是否希望路人受伤这一点,我们不做臆测。”
“但事实是,他们至少是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
“他们明明知道互相扔东西是有可能扔出窗外的,而且窗外是极有可能有路人存在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行为致使路人受伤的几率是相当高的!”
“但是他们并没有及时停止这种危险的行为,也没有为了防止结果的发生而做出任何防范措施。”
“他们不仅使用了陶瓷碗碟这种容易伤人的物品来抛掷,甚至连窗户都懒得去关上!”
“这完全是对于伤害路人这一后果的完全放任!”
“所以我认为,这完全够得上主观上的故意!”
“说这是一起故意犯罪案件,一点都不为过!”
曹逊当即反驳道。
“林律师说的是法理,但我们也要考虑现实情况!”
“我们首先必须把被告夫妇当成一个人来看待,一个人在气头上的时候,是很容易不理智的!”
“试想一下,一对夫妻在吵架甚至是动手之前,谁还会想到要先去关窗户,不要误伤路人!”
“但凡其中一个人有这样的理智存在,都不至于发展到要互相投掷物品的地步!”
“而且在那种强烈的情绪下,当然是抓着什么就扔什么,难道还要挑一下哪个砸人不疼吗?”
“我认为,被告二人没有把刀扔向对方,就已经是最大的理智了!”
“大家也都看见了,两位被告都是没受过高等教育,甚至可以说是素质低下的普通小市民。”
“他们确实缺乏足够的情绪自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林律师对于他们这样的小市民,未免也太过苛刻了吧!”
林昊冷笑一声,说道。
“普通小市民?他们可一点也不普通!”
“你见过哪个普通小市民三天两头就吵架摔东西的?”
“大家都是住在同一个小区,其他居民怎么不像他们一样每天打架误伤路人?”
“难道兴怡家园小区的其他住户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只有他们家还是未经教化的原始人?”
“如果他们俩是普通小市民,那其他人是什么?”
“我认为,缺乏足够的情绪自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这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这绝不能成为伤害他人,和逃避刑事追责的理由!”
“再说了,这都几十年过去了!”
“一次两次的时候他们还可以这么说,可是已经都这么多次了!”
“他们完全就一点记性都不长吗?”
“他们的情绪自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就一点进步都没有吗?”
“曹律师,我们刚好请了物业、居委会、和当地的民警出庭作证。”
“不如我们一起来听一听,他们都是怎么评价这两位被告的!”
说着,林昊扭过头来说道。
“审判长,请求传唤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