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鑫逛了几圈,真的觉得高盛这小黑市搞得不错。
至少他很喜欢,很热闹!
显然大家的想法都和他差不多,所以天还没黑,好多人就过来买东西逛起来了。
不过实地了解情况之后,梁鑫对于高盛的预期收入,再次降低。
毕竟这就只赚个摊位费,一个摊位平均一毛钱都没有,这才多少钱?
一个月撑死了也就是大几百块吧。
他自己花,那肯定是够了。
可不是听说他还养了好几十号人呢嘛。
哪怕都分了,一人一个月有十块钱嘛?
大家怎么活?
嗯,一个月十块,其实也勉强够活了。
毕竟乡下人一个月还赚不到十块钱呢。
只是十块钱在这城里,活的肯定不太好就是了。
嗯,这是梁鑫自己觉得的,别人可能未必这么想吧。
“咦,熊三?你怎么也在这摆摊啊?”
“鑫哥,这是盛哥安排的,让我们白天没事儿也别瞎混,尽量找找有什么能卖的东西。”
“我们卖东西,盛哥不收摊位费,卖的钱都是我们自己的。”
好吧,梁鑫刚才看了一下算了一下。
觉得高盛这小黑市收入有限,养这么多人应该很勉强。
看来高盛还是很有,不对,是李大小姐还是很有头脑的。
让这些人没事儿也找点货源拿来卖。
这样手底下的兄弟能多一分收入,也能给他当托,让他的小市场显得更火爆。
而且高盛收拢这些人,大多都是些盲流子。
也不能都说很坏什么的,很多人都只是懒,或者说天生就不是那种勤勤恳恳的人。
上班上不下去,反而这种做点小买卖小生意的事儿其实才适合他们。
这也变相等于为社会做贡献,消灭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啊。
一举多得,挺好的。
甚至梁鑫觉得,公安都应该给高盛发个锦旗什么的。
当然,高盛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他也是挑人的。
有想和他一起干,一起发财的,他也要考察一下的。
至少打听打听对方的情况。
只是懒散,小流氓之类的,他也愿意要。
要是像之前那几个老流氓那种老油子,那就算了。
高盛本质上,其实也是不坏的。
就像当年刚出来混的高强一样,不过也就是想多赚点钱,最好能混出个名堂,让人高看一眼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