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鑫觉得这些女人太吵了。
所谓三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要是这么算,自己屋子里的鸭子估计都够首都大烤鸭店卖一年的了。
所以他出去了,出去前把决定权交给了她们自己。
谁家要什么,要多少,自己商量。
我不懂这些,所以也不好插手!
只要最后把钱一分不差的交给自己就行了!
十斤肉,卖两元一斤,是系统价格的285倍,总计20元。
二十斤鸡蛋,卖一块二一斤,是成本价的24倍,总计24元。
五十斤大米,两毛五一斤,算是比较便宜的了,还不到成本价的两倍,总计125元。
所以一共是565元。
都卖出去,乡下半套房子就有了。
他的价格,是参考黑市的价格定的。
由此也能看出什么东西更稀缺,最稀缺的,溢价自然更高。
既然如此,梁鑫为什么不都买肉卖呢?
因为梁鑫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都换成肉,固然可以赚更多一点。
但对邻居民来说就不友好了。
肉又贵又不扛吃,全买了肉,也就是三十多斤,七户分,一户才几斤?
有肉,有蛋,有大米,营养才均衡啊!
赚钱是必须赚钱的,但少赚一点的前提下,能让邻居们最合理的获得需要的物资,也很重要。
嗯,就是既要又要!
反正梁鑫都要!
梁鑫在门口抽烟,听着里面的阿姨嫂子们分东西。
大家还是挺和谐的,没有争得急头白脸什么的。
当然,这跟他拿的物资多,量大管饱肯定是有关系的。
要是就几斤东西,恐怕大家就真的要争一争了!
他发现,最受欢迎的还是肉啊,谁都不想放弃,所以十斤肉就平分了。
这十斤都是最好的大肥肉,大家都想拿回家熬油,可以吃上一阵日子了。
其他的鸡蛋和大米,总体还是大致按照每家人口多寡来分的。
由此梁鑫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一点怀疑。
是不是其实都换成肉更好啊!
好像大家更喜欢肉啊?
其实这是因为大家都下意识的觉得肉更珍贵,更不好弄。
认为梁鑫弄到这点肉也不容易,下次可能就弄不到了。
自然要趁着有的时候,尽量多买一些了。
梁鑫要是真的能无限供应,大家反而就不会这么抢着买了。
什么家庭啊,买那么多肉!
“小梁,这是六十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