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二哥算什么?
他是沈墨的亲二哥!
凭啥顾永安这个外人沾这么大的光,他这亲二哥却连边都挨不上,在外头还不能借沈墨的名头行事。
沈二哥思来想去怎么也不甘心,便亲自来京城要个说法。
李氏拦住了他,说是就这么要说法肯定就被偏心的爹娘直接赶回来了,到时候什么好处也捞不着,得不偿失,不如先低头认错,好说歹说让爹娘原谅了他们再说。
沈二哥一听是这个理,于是就一咬牙带了家里一半的银子出发了。
俗话说穷家富路,这从青山镇到京城不是一天两天的路程,得多带点银子在身上防身。
等到了京城,爹娘不管他,沈墨这个老三是做官的总不能不管他吧,要不然被人知道了得戳脊梁骨。
他找了个商队,出了一些钱就跟着商队出发了。
路上结识了一位姓周的富家公子,这位周公子平易近人,听说他是上京城寻亲的,还表示自己在京城认识人,说不定能帮上忙。
沈二哥这么多年来头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好多地方模棱两可,都亏了这位周公子提醒,才没闹出笑话来。
两人很快就称兄道弟起来,沈二哥除了没说自己是去京城寻做官的弟弟,其他的都说给周公子听了。
大概有了十几天路,有一天傍晚不赶巧,只能在露天地里休息,沈二哥和周公子说了会儿话,喝了他得的酒,然后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二哥是在一片荒郊野外醒来的。
醒来只觉得浑身冰冷,头疼的厉害,抬头四下一看,周围早就没有了商队和周公子踪影,倒是隐约听见了狼嚎,让人汗毛倒竖。
一摸身上的银子没了,一样值钱的东西都没留下,沈二哥这会儿才明白了,他这是被人骗了,能留下一条命已经是谢天谢地。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沈二哥犯起难,身无分文的情况下他还如何能去京城。往回走十多天的路程,他靠两条腿怕是得跑死,往前走京城可能不远了,抱着这样的心思他就只能继续往京城走。
一路渴了就喝河水,靠着好心人施舍几个干饼子馒头什么的,沈二哥可以说是尝尽了冷眼。
好不容易来到了京城,差点喜极而泣。
可偌大的京城这么多人,他压根不知道去哪儿寻人。
原本身上有银子,可以让商队帮忙打听,可现在他就和个乞丐没什么区别,压根没人搭理他。
但凡沈二哥这几年要是往京城里写封信,就知道先去当铺找裴掌柜,让裴掌柜帮忙递个信,也不会就这么饿晕街头差点饿死了。
等说完这些,跪在地上的沈二哥头上的冷汗直流,脸色已经苍白如纸。
“爹,我这回真知道错了。”
若说来之前沈二哥还抱着赖在京城享福,等时候差不多了把儿子媳妇也接过来的想法,打经过了这一遭,毕竟千辛万苦才见到爹娘,他不这么想了。
这京城虽说是富贵,这富贵也不是人人能享的,人心险恶,一不小心命都没了。
活着,平平安安的活着比什么泼天富贵都重要。
吴氏见儿子这副模样,刚想开口,就听他又道。
“爹,我还有件事情没说。”
沈二哥想起之前让他真正毛骨悚然的事。
“我从回春堂里出来走不动道了,就蹲在一家台阶上歇息,从台阶上看见娘和三弟妹的身影了,拐角处有三个人盯着她们……”
沈二哥说到这儿,嘴皮子都在打颤。
“盯着我们怎么了?你快说。”吴氏见他这般模样有些急了。
“打头高个子那个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沈二哥冲着自己的脖子那么划拉一下,整个人都抖了起来。
“啥?”
吴氏惊的从椅子上跳起来,“这是哪个王八羔子,要是被老娘知道了,非得剥了他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