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令人胆寒的,莫过于那段骇人听闻的记载。
朱灿将自己的妃子烹煮,分赐给众大臣享用,其行径之恶劣,已非人性所能容。
而他对百姓的暴行更是罄竹难书,粮草匮乏之时,竟不惜以百姓为食,供军队果腹。
更有甚者,对于那些拒绝食用人肉者,朱灿亦不放过,竟将他们视作新的食材,其残暴程度,已至令人发指之地步。
为了享受人肉,朱灿甚至把人肉分成了三六九等。
年老之人低等,叫做饶把火,煮的时候多加火。
年轻妇女的肉中等,被称作不羡羊,比羊肉还鲜美。
婴儿的肉排在最上等,其残暴程度达到变态的地步。
宇文成龙与之相比不能说是善人,应当被叫做圣人。
武信也是有儿有女的人,一想到被朱灿吃掉的婴儿,他必须把朱灿给煮了喂狗。
“少诚,你就把这五万人马都带上。”
襄阳城里还有朝廷原本的守城兵马,而朱灿手底下有十万人,杨广也不能吝啬,全交给武信。
此战是首战,一定要赢,还要赢的漂漂亮亮。
“好。”
武信当即接过兵符,五万对十万,优势在他。
大军来此南巡,本意是征讨。
这些时日里时时刻刻都在准备,根本不需要时间调整。
当即,武信便带着五万大军开拔,向着南边的朱灿军而去。
“侯爷,听说朱灿也不是好人,这场仗让我来呗,您尽管去冲杀。”
宇文成龙搓着手,他最喜欢打这种人了。
朱灿手底下也吃人,都吃过人了,干脆全杀了得了。
不然留着他们干什么?
万一哪天兽性大发,不得祸祸当地的百姓。
按照他的想法,从上到下,一个不留!
“此战必须要快,我们见机行事便好。”
武信看了一圈周围的人,这都是大隋顶级战将了。
宇文成都,裴元庆,罗士信。
再低一档的便是鳌鱼,程咬金,尤俊达。
朱灿那边没什么能打的,就一个伍云召的儿子比较厉害,但估计还没长大呢。
其麾下兵马虽有十万之众,一大半估计都是强盗,匪徒之流,又有什么战斗力?
大隋的兵马都是精锐,这场仗谁来都输不了。
跟在武信身旁的宇文成都,内心激动无比。
自从东征回来后,他一直充当杨广的护卫。
就算打薛举,也不过是凑凑热闹。
如今,他终于不用当护卫,可以随着武信冲杀了。
“哥,士信这仗表现好了,哥哥是不是就能回来了?”
罗士信思考了许久,娘说只要好好追随程咬金,他的哥哥就会来见他。
“嗯……”
程咬金答应的也没有什么底气,这傻子啊,都过去多少时间了,还忘不了秦琼。
“好,看我把他们的头拧下来!”
罗士信干劲十足,恨不得立刻就冲到战场上。
武信率军往南开进,在与夷陵的接壤之地,看到了朱灿扎下的大营。
与其说是大营,不如说是一个土城。
对方显然是想拖延时间,先是建造了一个土城,又在周边搭建营寨。
土城则是深沟高垒,内里屯放大军。
“哈哈哈,我这土城一建,东西两侧又有大营作为两翼,武信若是正面攻打,足够他喝上一壶!”
朱灿站在城墙上,望着北边浩浩荡荡的大军,内心恐惧逐渐减少。